撰文/葉于甄 圖片提供/全國律師聯合會
在全球化浪潮下,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法律領域也面臨前所未有的變革。跨境貿易、國際投資、新興科技等所衍生的法律議題,亟需各國法律界的共同努力。
作為民主法治國家一員的台灣,由於在國際社會地位特殊,只要以國家層級或是名義參與國際組織往往面臨許多挑戰。但近年來,尤其是 COVID-19 後,台灣在國際上開始被看見,在2024年,全國律師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律會)成功以「國家層級會員(Full Member Organization)」的身分加入國際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以下簡稱 IBA),對於台灣法律界而言,無疑是重要里程碑,這象徵台灣法律界在國際舞台取得一席之地,更為台灣律師參與國際事務、提升國際影響力,開啟新契機。
譽為「法律界聯合國」的 IBA
IBA 成立於 1947 年,堪稱全球最具影響力的法律專業組織之一,以各國律師公會為主要成員,目的是希望促進國際間的法律專業交流、強化法治建設、維護人權價值,並提升律師的專業素養。 IBA 的會員體系十分龐大,擁有全球頂尖律師事務所的超過 80,000 名國際律師,以及超過 170 個國家,約 190 個律師公會和法律協會。組織架構周延,核心部門包括律師公會議題委員會、人權研究中心與政策倡議平台等,全面且涵蓋法律領域的各個面向 。
任何律師都能成為 IBA 的個人會員,也可參與 IBA 所舉辦的各類活動,並參與國際間重要議題。然而,台灣律師公會過去未能以國家名義加入,台灣律師參與時缺乏制度性的資源支持,也無法與其他國家組織、協會等建立較強的連結,更無法進入理事會進行組織政策的參與、投票與決策權。但在 2021 年台北律師公會加入 IBA 後,為全律會加入 IBA 的可能性打開一扇窗。
首次以「台灣」名義,在國際組織中取得一席之地
在台北律師公會夥伴多方奔走下,全律會在 2024 年正式向 IBA 遞交加入 Full Member 會員資格的申請,據時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律師分享,起初原以為石沉大海,但在 IBA 的認證委員會審查會中,其主委是來自與台灣友好的日本籍律師矢吹公敏。史吹律師友善地提醒台灣應在 5 月份 IBA 於羅馬尼亞召開理事會時向各國代表進行遊說,以爭取全律會以台灣名義加入 IBA。
當時,尤美女律師帶著團隊 抵達羅馬尼亞後,台灣代表團迅速展開遊說工作,包括德國、澳洲、挪威、韓國及泰國等多國代表。矢吹律師在審查會議上明確指出:「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這是一個政治議題,沒有一個明確答案。但台灣是不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國家,這點是無庸置疑。」當時,IBA人權研究中心主席即海倫娜.甘迺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率先表態支持,強調台灣對人權與性別平等的重視與IBA理念一致;IBA的公會事務委員會主委肯.墨菲 (Ken Murphy)也支持台灣加入,並肯定台北律師公會與IBA的互動;而挪威律師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諾貝爾和平獎評審委員之一的貝里特.賴斯.安德森(Berit Reiss-Andersen)公開表態支持,隨後澳洲律師公會理事長貴格.麥林泰(Greg Mclntyre)亦 發言響應。
最終,在主席詢問在場的各國有無異議,在無人反對之下,全場以掌聲通過台灣成為 IBA 正式會員。當台灣代表團被邀請進入會場,全場起立鼓掌,主席更熱情地張開雙臂迎接。尤美女律師回憶起這一刻,難掩激動:「從沒有感受到那種感動,用台灣名義加進 IBA,真的是非常光榮的事。」未來,台灣律師將有更多機會參加各種國際會議,推廣台灣的法律專業,甚至爭取在 IBA 各委員會擔任重要職位,對於台灣而言,這不僅是向世界展現司法獨立和專業實力的機會,也是讓世界更看見台灣。
打破資訊壁壘,跨國律師公會間的互助與學習
「與各國公會交流、建立友好關係的優勢在於,在當今社會環境,各國律師面臨到的法律問題,可能有些類似,不論人權或整體法律制度的問題。」尤美女律師分享,台灣MeToo事件再度爆發,全律會組建50人義務律師團,協助性騷擾受害者因揭發而被告誹謗的案件。這一經驗讓澳洲律師公會深感好奇,並分享他們面臨2020 年澳洲最高法院一位法官,被指控性騷擾案件時的困境;而德國律師公會則對於台灣死刑議題表達高度關注,並在台灣尋求大法官釋憲過程中提供廢死相關經驗與法律文獻。這些跨國交流,打破資訊壁壘,使法律經驗與政策實踐有實質助益。
除此之外,當台灣成為 IBA 正式會員、加入不同委員會,在制定、形塑國際人權法、國際法等相關法案,就有機會加入台灣律師的建議、增加台灣法系的視角,「大國有他們的視角與看法,但小國需求往往被忽略。若我們能參與其中,就能將我們的問題與困難提出,就有可能將我們的問題納入討論,最後被一併納入解決方案中,使國際視野更多元。」尤美女律師坦言,這將大幅提升台灣在國際法律改革場域中的能見度與話語權。此外,由於台灣許多法律規範是多為參考外國立法例,當立法者不完全明白其中的意義和內涵時,便如「盲人摸象,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無法完全了解外國的立法背景、過程與精神,但若能更廣泛地深入至 IBA 的不同委員會裡,也有機會將這些知識經驗帶回台灣,讓律師在台灣立法過程中更主動參與,扮演更重要角色,將有助於台灣立法的深度與廣度。
「對於多數台灣律師事務所來說,國際連結並非唾手可得的資源。過去在國際社會中相對孤立,大多案件以本土為主。要接觸國際案件,往往僅限大型事務所。」尤美女律師提到,除了制度與政策的參與,IBA 對中小型事務所或個別執業律師,在實務業務推動也有重大意義。例如,可透過 IBA 每年舉辦的年會與各領域專業會議,有著最新國際法實務資訊,及透過在國際會議中直接建立合作關係,帶來更多跨國合作機會。
打開國際大門,培育國際法律人才
「以前這個(國際)大門沒打開,大家都擠在傳統訴訟裡;但 IBA 讓我們走向國際,把這個大環境打開了。」尤美女律師強調,「其實除了傳統訴訟外,其他非訟領域是非常廣大的。」隨著社會需求面向愈來愈多元,法律從業人員的專業也不斷拓展,特別在國際投資領域中,如綠能產業,當來台投資的外商企業選擇在新加坡進行仲裁、聘用外國律師,這對台灣法律界是一大損失,「當你來台灣設廠,發生問題時就應使用台灣律師、台灣法律。」她認為,未來法律人的專業領域不再侷限於訴訟,而是涵蓋更多國際仲裁、預防性法律服務等非訟領域。
因此,尤美女律師建議,讓台灣律師走向國際關鍵在於培養國際法律人才,語言能力是重中之重,再來也需熟稔國際相關法律規範;也可透過與國際法律組織合作,讓台灣律師有機會接觸更多跨國合作案件,增加實務經驗。尤美女律師表示,「當國際案件需求增加,人才才會隨之國際化。」
另外,她也提到,IBA 提供多樣化的國際法律資源,特別在弱勢權益、人權、性別議題方面,有大量免費的線上課程。「這對台灣律師來說是一大助力,尤其是無法負擔高額國際課程費用的律師。」這些免費課程讓律師可系統性地學習國際法律知識,從而提升專業能力。
積極參與,才是真正讓國際連結發生
IBA 的核心價值在於法治、人權與專業連結,台灣作為亞洲民主、法治、人權典範,理應積極參與。全律會的加入,代表的不僅是一張入場券,更是集體法律專業的成熟展現,從過去個人奮戰,轉向組織性制度參與的轉捩點。
尤美女律師期盼,台灣律師不只要當一名會員,要更積極地參與在 IBA 的各項委員會中,甚至成為委員、主委的角色,獲得更多表達意見與決策的權力。「重點不是加入,而是參與,要讓律師們真的走進去,建立關係。」。此外,IBA 每年也會發布許多國際法律趨勢報告,開放會員投稿,她建議,台灣律師可積極投稿,如冤獄救援、轉型正義、性別人權等進步領域的經驗讓國際社會看見。「當我們主動出擊,掌握主導權,台灣腳步就能站得更穩。」
在全球法治面臨挑戰的時代,讓國際成為台灣律師的日常,是我們下一步的共同目標。
@65期執編律師:張安婷律師、曾學立律師、王孟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