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狂想曲 打造莊嚴和親民二合一的法院空間

撰文|許慈倩 攝影 | 陳正國 圖片來源 | 丁俊和律師、UDN聯合新聞網

台灣的法院見證了從日治時期迄今,不同時期的思潮以及人民和司法的關係。台南地方法院以古典建築表現法院崇高神聖的形象、內部空間高大華麗,彰顯威權;進入民國五、六○年代,隨著訴訟案件增加,法院陸續增建、擴建、遷建,司法單位開始思考民眾進出法院的感受,於是將公正、光明等氣氛融入建築;至民國八、九○年代,「司法為民」已是主流,法院以永續友善的綠建築和穿透性空間表達親民。法院建築語彙與空間運用的流變,你感受到了嗎?


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現代化的法院在符合莊嚴與親民的前提下,希望能成為任何人進入法院都可方便地使用的場域。

融入現代建築語彙 看見法院為人民存在的價值

過去台灣的法院沒有長遠規劃,導致各地多有辦公廳舍擁擠、法庭配置不足、 單位散居各處等問題。為改善司法人員辦公環境並提升審理效能,近年來司法院積極協助各法院覓地擴建或遷建,現代化法院於是出現在台灣各地。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表示:公共建築的品質逐年受到重視,而建築內部的規劃及設施更直接影響服務品質,所以籌建符合時代需求的司法機關廳舍,也是當前重要的司法行政課題。「現代化的法院在符合莊嚴與親民的前提下,同時要做到便民,讓任何人進入法院都可方便地使用,而法庭作為法院內最重要的場域,其設計與設施都是為了聚焦法庭活動。期使融合科技與人文精神的現代法院,成為乘載法治教育和法律文化傳承的殿堂。」她坦言:過去民眾進到法院,最先看到的通常是令人眼花撩亂的宣導品,因而有著雜亂的第一印象。目前則已進行全新的整理與規劃,例如以電子看版或電視牆取代各式展示架和張貼於牆面的海報,清爽的空間大幅扭轉民眾對法院的第一印象。

至於近年來新建的法院,包括新竹地院與桃園地院,外觀以大量植栽為都市空間妝點綠意;而橋頭地院更給葉麗霞副秘書長極好的印象,「一走進去彷彿來到五星級飯店的大廳,寬敞的空間加上沙發的配置,民眾情緒馬上轉換。」綜觀近年完工的法院,包括彰化地院、橋頭地院、新竹地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再加上今(民110)年初啟用的桃園地院等,外觀上已經跳脫過去法院的威權感,藉透亮的空間感拉近與民眾的距離。而已規劃完成的華山司法園區、台南高分院和台中地院等擴遷計畫,也將以符合環保潮流的智慧建築,為將來的法院空間注入更多溫度與友善使用者的設計。

今年新落成的桃園地院,外觀以大量植栽為都市空間妝點綠意。
新竹地院外觀上已經跳脫過去法院的威權感,藉透亮的空間感拉近與民眾的距離。

法院現代化 司法效能大躍進

司法院近年來致力於透過科技提升司法效能。葉麗霞副秘書長說,目前全國有684個法庭、加上315個調解處,科技法庭經多年推展已達一定成果。例如外觀設置上,最明顯的就是100吋以上的大螢幕,目的是讓檢察官、律師,乃至從旁聽席都能輕易看見螢幕上所呈現的。而大螢幕要發揮公開透明的功效,卷證數位化是第一步,當法院要提示證據,以及檢察官、律師或被告要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都可在開庭前先進行數位化,甚至事前來不及準備的,法庭內也備有實物提示機​,可將證物直接投放到螢幕上。

此外,錄影及錄音功能也逐漸普及於法庭中。過去法庭上在操作回撥時,要先把錄影關掉,影像的完整性就會打折扣,「而新的錄影回放功能,讓回放和錄影可以同步進行;且審判系統中也有數位化錄音,錄音內容會加上時與分的註記,可以更快速地找到每一句話。」葉麗霞副秘書長說,法官還可透過司法院內部網站瀏覽整個過程,有助審判品質和效率的提升。

科技法庭對律師工作也產生很大變化。她記得早期曾好奇地走進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的閱卷室,看見清一色的年輕律師在那邊當「影印小弟」,她盤算著:假設一宗卷500頁(250張影印紙),約莫要花上100分鐘才能印好,但一樁刑事案件可能有4、5個卷。於是她問其中一位律師「你在這邊印幾天了?」對方說:「3天」;旁邊另一位更說,他已經印7天了! 

從今年一月開始,律師們在辦公室就可透過網路下載電子卷證,「現在每個月已有幾萬件卷證透過這個方式取得,資深律師再也不必雇用人力去做浪費人才的事,而年輕律師也可以投入更核心的法律工作。」她接著說,過去律師事務所有很大部分空間是用來存放卷宗,卷證數位化之後,律所可以有更彈性的空間規劃,或不用租太大的辦公室,來達到節省成本的效益。而且數位化的卷證只要透過文字辨識系統處理,例如律師可以直接複製警察筆錄內容,貼到所製作的書狀中,節省時間非常有感。從閱卷到遞件,省錢又省力,正是科技帶來的進化。

法庭風景正在蛻變中

場景再回到法院。

葉麗霞副秘書長說,「過去法院開庭,全部的人都盯著電腦螢幕,整個法庭呈現奇怪的狀態,大家都很在意筆錄打得如何。」之所以錙銖必較,是因為所有判決都要依照筆錄內容,所以有時書記官多打一個字或少一個字都會有爭議。平心而論,問題不是出在書記官,因為人打字的速度本來就跟不上說話的速度。過去司法院為解決這問題,每月都在測試書記官打字速度,然而就算全國兩千多書記官平均打字速度已來到每分鐘100字以上,仍是應付不來。而目前有語音辨識系統相助,她透露,台北地院和台南高分院已陸續試辦成功,且相較書記官採要旨紀錄,語音辨識則能產生逐字稿。3年內將依序由30間國民法庭,370間刑事法庭,到民事法庭逐一布建完成。

科技法庭對民眾的影響,僅增加語音辨識系統一項目,就可縮短民眾開庭約1/3的時間;另外,在法庭上所說的每句話都可真實呈現,尤其刑事案件對犯罪經過要發現真實,將有很大的幫助。

桃園律師公會理事長丁俊和律師對於科技法庭的落實也相當具有信心,以桃園地院為例,他在今年2月參加過一場國民參與審判研討會,當時的審、檢、辯、醫四方會談就讓他感受到科技的先進,例如只要按一下發言鈕,螢幕上就會同時顯示發言者;且不只在法庭內,包括10樓國際會議中心也有同樣的配備。桃園司法園區不只開庭、進行會議、乃至教育訓練都可以因為科技設備,發揮更大的法院空間功能。

科技法庭效率 體驗過就回不去

疫情期間丁俊和律師常到桃園地院觀察開庭情形,有回他在4樓民事庭看見有個視訊庭,可惜因為法官一直沒有辦法清楚地聽見律師的發言,後來法官只好決定改期。「這個做法是對的,當無法確保法庭活動的順暢時,立刻喊停才不會損及當事人利益。」丁俊和律師表示。「武器對等」是律師們一直希望爭取的,科技設備升級,不只是法院的課題,而是所有法庭活動參與者都要有的決心和行動。

使用科技設備,與時俱進的辦案,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魏翠亭律師也有所期待,她也認同這是審檢辯三方的共同功課。她不否認疫情期間,大家都在努力適應科技設備,只是一開始難免生疏。由於疫情是從去年開始,司法院預見將來視訊開庭的需求會增多,於是去年就為新竹地院添購了相當多鏡頭今年5月進入三級警戒,遠距開庭完全派上用場,至7月27日降為二級,依規定:室內50人以下即可開庭。她在降二級後就開了一次庭,因為該案共同被告很多,於是採取延伸法庭來開庭,也就是讓法官、檢察官跟特定被告在A法庭,其他被告在B法庭,運用科技設備結合同一法院內的不同法庭。不過她也坦言那次從上午10點開到12點半,一開始操作上並不順暢,她判斷是法庭空間太大所以有回音,花了些時間磨合後開庭才覺得順暢。

但她不希望大家誤會科技法庭的效率。因為身兼新竹地院調解委員的她發現現在連調解事件,大家都考慮用遠端視訊來進行了,如此一來,只需調解員在法院調解室、當事人雙方在各自的地方,就可以透過視訊來調解了。看見科技的進步,新竹地院也樂於嘗試以新方式處理既有案件,律師運用科技的節奏自然也不能落於人後!

律師休息室 不只是休息

律師休息室可說是律師在法院裡的「綠洲」。儘管新竹律師公會和法院僅有5分鐘腳程的距離,但魏翠亭律師仍強調法院為律師公會設休息室的必要。「新竹地院法庭設在1、2樓,律師休息室設在1樓,雖然沒有和其他法院做過比較,但感覺上給了我們很寬敞舒適的空間。」她笑著說,這是司法為民,因為律師其實也是百姓。

桃園地院中的律休室,在桃園律師公會的大力爭取下,在空間及服務上都讓律師有更舒適的休息空間。

魏翠亭律師和丁俊和律師不約而同提到,法院內的休息室能否符合會員律師們期待,很大程度取決於公會和法院的關係,地院越支持公會,就越有彈性規劃的空間。至於律休室的配備就看各地方公會如何去提供了。

丁俊和律師分享桃園地院的律師使用空間,一開始法院是把民眾和律師等庭的座椅都集中在2樓和4樓報到處。不過他從律師執業的習慣來設想,「假設我在十八法庭開庭,我會習慣在十八法庭旁邊休息,這樣一到我的庭就可以馬上進去。於是我們就跟法院反映,法院也從善如流,把原本報到處旁的椅子分散放置到每個法庭外面,所以現在律師們等開庭時,都有座椅可以小憩。」

至於休息室原本被規劃在2樓和4樓的一隅,就在倒數第二次與法院會勘時,丁俊和律師提出處理律休室位置和空間太小的問題,於是桃園地方法院就把兩個小空間合併到二樓更開闊方正的空間,在桃園地院及當時的邱瑞祥院長的支持下,桃園律師公會所能提供的服務也就多了起來,除了冰箱、吧檯、輕食小點心、精品咖啡外,沙發、電視和書籍也有了擺放的空間,甚至在搬到新院前,桃園律師公會就提撥近百萬經費建置高速網路、大型電視、桌上型電腦,以及所有工作桌都裝上插頭並提供最新版本的法學檢索系統,讓律師不論想工作、掌握天下事或休息,有更多選擇。

而新竹地院的律休室,也有電腦、網路、冰箱飲水機和免費的咖啡機等,律師在開庭空檔可以在其中舒服地進行業務補充,但重點是在於休息,以及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這是因為之前審計單位對於法院無償提供空間給律師使用有意見,於是經過協調,有了提供免費法律諮詢這項服務。

新竹地院規劃了獨特的公證結婚禮堂,讓民眾來到法院公證結婚更有意義。

安全不妥協 通道動線考慮周詳

法院是解決衝突的場所,維安格外重要。然而安全問題總是防不勝防,丁律師想起過去曾有人帶刀闖進法院,引起恐懼慌亂。「這就是法庭大樓必須管制的原因,如果不管,就得冒著外人闖入的風險!所以司法人員的出入口和停車空間都會分開規劃。」

以桃園地院為例,1樓有民眾服務中心、閱卷室、公證處、家暴及矯治服務中心等,亦即民眾使用到的就集中在1樓,讓民眾不會上到其他樓層。特別的是,2樓樓梯上去就直達4樓,3樓是通道,一般人進不去,可防止人犯逃脫、或押解人犯前去開庭及離開,過程中不會和任何人接觸。至於5樓也無法直達,可能因為少年家事法庭在此,為保護個案隱私而特別規劃。由於丁俊和律師也擔任桃園地院家事調解委員,過去在舊院調解時,因為只有單一通道,遇到高衝突案件必須請法警陪同或離開法庭。搬到新院之後,動線規劃妥適,便於安排另一方從不同出入口離開,已無須法警來陪同。 

魏翠亭律師也觀察到新竹地院的每一個法庭都有獨立動線設計,法官有獨立通道,不會和律師或當事人走同一個門。此外,當有特殊案件(例如性侵),目前新法院就設有特別的指認室。「新院每個法庭都有獨立指認室和安全通道,當證人、被害人或告訴人等,希望隔離訊問時,都可以在法院的不同空間安心的進行陳述,甚至聲音可以變造、證人也可以要求不露面的作證,而指認室同樣有獨立的動線和安全通道,加上單面玻璃,從指認室可以看見法庭內的人,但從外面是看不進來的。」

時代向前走,法院建築逐步更新,不只為優化司法人員的辦公環境、更能積極地回應社會的需求。有了好的執業空間,實現公平正義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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