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梁雯晶
台海兩岸文化、經貿、婚姻等事務交流頻繁,尤其中國大陸地區向來是台商投資的重點區域之一,亦為台灣外籍配偶人數最多之地區。密切往來互動之下,衍生出商務糾紛、婚姻繼承等諸多法律問題。
儘管兩岸皆為大陸法系,法律條文看似相近,具體細節卻不大相同,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亟需了解兩岸法律規範,以及文化風土民情的台籍律師,協助台商及在中國大陸台胞解決跨國法律問題。
改制法律職業人員選拔任用機制 開放台灣居民在中國大陸成為執業律師
兩岸本來皆系採獨立的律師資格考試制度,2001年中國大陸將法律職業人員資格選拔任用機制更改成為「統一司法考試」,2018年再更名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欲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仲裁員、法律顧問等相關法律職業人員的考生皆須通過該考試,統一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後,再根據個別職業資格規範,完成後續的實習或考核,方能正式獲得職業資格。
1994年,中國大陸也曾開放台灣居民在香港參加律師資格考試,但因配套措施未完整規範,隔年即取消。直至2008年,中國大陸政府正式開放台灣居民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身分。
在報考資格上,台籍考生需提交台灣地區民眾來往中國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地區身分證,以及法學類學歷認證書。考試過程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試卷一與試卷二的客觀題(選擇題),滿分為300分;第二階段為主觀題(申論題),滿分為180分。客觀題兩試卷需合計滿180分以上,才能參加第二階段的主觀題考試,主觀題分數達108分以上,考生即可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為中國大陸法律公職人員的共同基本門檻,憑藉此資格,合格考生在當地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經地方律師協會(如同台灣律師公會)考核合格後,即可獲頒註明「台灣居民律師」的執業證。
根據中國大陸的《取得國家法律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台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擔任法律顧問、代理、諮詢、代書等方式從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方式從事涉台婚姻、繼承的訴訟法律事務。」意即台籍律師在中國大陸僅能處理非訟業務,以及相關婚姻繼承的民事訴訟案件,執業內容受到限制。
直至2017年,中國大陸政府進一步擴大台籍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涉台五大類民商事法案件,但至今仍無法代理刑事與行政案件。
中國大陸市場擁有寬闊業務領域 給予青年律師發展機會
2008年除了開放台灣居民報考中國大陸司法考試之外,當年中國大陸亦舉辦了北京奧運,向世界展現了大國崛起後的堅強實力,「大陸蓬勃發展的經濟狀況與活力,種下了我想要當兩岸律師想法的種子。」目前正在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服務的林敏睿律師表示。
當時林敏睿律師正要從中山大學大陸所畢業,在學期間他已開始涉獵中國大陸政治經濟法律制度,並撰寫相關論文,看見中國大陸展現如此強盛的國力,更加深他前往中國大陸發展深造的想法。「為了提升自己在法律市場的競爭實力,我計畫畢業後先考取台灣律師資格,取得律師執業證後,即前往中國大陸繼續深造。」
很幸運地,他在2010年考上台灣律師,隔年報考中國政法大學攻讀經濟法碩士,並於2012年通過中國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完成實習。
林敏睿律師擁有兩岸律師執照,可自由選擇在台灣或中國大陸執業,雖曾因家庭因素回台工作半年,但最終他仍決定回到中國大陸發展。
談起會回到中國大陸發展的原因,他表示:「主要是基於未來職涯考量。大陸市場擁有更為寬闊的法律業務領域,給予青年律師開拓發展的機會。」
經濟市場蓬勃發展 催生商業法律需求。
中國大陸經濟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催生出諸多商業法律需求,成為法律服務市場的缺口,例如:證券及資本市場、跨境投融資、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保護、海關、稅務、貿易合規、ESG、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等。相較於中國大陸法律市場湧現嶄新的機會,台灣自2011年放寬律師錄取名額後,錄取率連年突破10%,每年新晉律師人數達萬人,市場逐漸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
「而且台灣律師生態長期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業務以傳統民刑訴訟為主,非訟業務門檻相當高,如果不倚賴人脈或大型事務所,初出茅廬的年輕律師,很難憑一己之力接觸到非訟市場。」林敏睿律師舉例,台灣憑藉半導體領域的卓越成就蜚聲國際,但相關科技公司的法務工作幾乎都由大型律師事務所承攬,「一位青年律師幾乎是沒有機會切入這個領域。」
林敏睿律師目前在中國大陸主要負責的業務,除了涉台民商事訴訟案件之外,他也專精於公司和商事法律服務,為多家國內外企業提供改制、上市、併購、重組等法律服務,並曾參與多家公司在中國大陸市場公開募股上市、境外上市公司併購法律盡職調查,以及提供企業跨國跨境公司合規等法律服務,在商業法領域闖出一片天地。
「以上這些都是我當初如果選擇留在台執業,很難接觸到的業務領域。在市場大、變化又快速的大陸市場,年輕人只要願意花兩三年的時間打磨,將有機會拓展職涯可能性,接觸到各種非訟領域的業務。」林敏睿律師表示。
此外,因應中國大陸經濟市場蓬勃發展,政府也大力推行法律服務普及化,中國大陸司法部更喊出2025年75萬名律師的目標(已於2024年10月達標),致使各行各業對於律師需求激增。林敏睿律師表示:「無論是作為實習律師、受雇律師、獨立開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只要願意打拚,原則上獲得的回報都能夠與個人努力的付出匹配,這也是我選擇在中國大陸市場發展的原因。」
但他也提醒,中國大陸市場龐大,亦有城鄉發展不均、頂尖法律事務所門檻窄、競爭激烈等問題,「台籍律師剛過來發展時,在沒有社會關係及資源作為後盾的倚賴下,一開始會過得比較辛苦,要先花幾年的時間沉澱,累積辦案能力與經驗,慢慢融入在地市場環境。」
做中國大陸律師做不到的事 為台灣同胞爭取權利
隨著COVID-19大疫襲捲全球、美中貿易戰爭、烏俄戰爭等國際局勢變化,近年來世界局勢的動盪,也深切地影響中國大陸法律市場的變化。
疫後中國大陸經濟復甦疲軟,加上美中關係轉惡,業務量開始衰退,不少外資法律事務所紛紛決定退出中國大陸市場。
已在中國大陸執業11年的林敏睿律師也坦言,目前中國大陸法律市場的情勢已沒有10年前來得好,但就他觀察,「但中國大陸市場變化仍然快速,對於律師工作而言,每年幾乎都還是會接觸到過去沒經手過的業務領域。」
他進一步表示,台籍律師的核心藍海業務始終在於涉台法律事務,兩岸互動在檯面上雖也跟著降溫,但實際上仍有許多法律服務需求未被滿足。「我們有天然的語言和文化優勢,能與台灣客戶溝通、理解其需求,不要抱持著跟中國大陸律師搶飯碗的心態來這裡工作,我們是來做中國大陸律師做不到的事。」
在中國大陸市場耕耘多年,除了拓展未來職涯發展之外,林敏睿律師也希望能以自身的法律專長,幫助更多台胞解決法律問題。
2016年,一位中國大陸遊客赴台自由行,騎租賃摩托車違反交通規則撞倒了某女士,造成其受傷並留下嚴重後遺症。某女士提出告訴,歷經6年訴訟、3次審判與強制執行,但皆因被告已回中國大陸且在台灣無財產,以及租車公司脫產,使台灣地區法院執行無果。
某女士為單親弱勢族群,受傷後無法工作,又耗費大量律師費、訴訟費爭取權利,處境堪憐。經由朋友轉介,此案件由林敏睿律師接手,他向中國大陸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案件,經過一段時間審理,並在法官主導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某女士獲得應有的賠償。
也因為類似的案件需求量逐年的增加,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修訂了「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增加申請認可的具體需求。「未來台灣部分民事判決將能依此規定獲得中國大陸法院的認可與執行,兩岸在法律訴訟結果的銜接上會更加迅速,免去重複審判的不便,也能幫助台灣同胞維護自身權益!」林敏睿律師期待地表示。
@64期執編律師:黃立慈律師、葉昕妤律師、洪邦桓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