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走進法院 司法與人民的距離重新丈量
長久以來,民眾普遍對司法不信任,甚至有「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恐龍法官」等刻板印象,造成人民與司法之間有道無法跨越的鴻溝。民國95年曾參考日本制度草擬《國民參審試行條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台灣推10年以上,《國民法官法》終於要在明(民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當人民走進法庭,當起國民法官,是否真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相較日本裁判員制從施行到上路有五年準備期,國民法官法僅有兩年期間,司法人員和全體國民是否都準備好了?
長久以來,民眾普遍對司法不信任,甚至有「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恐龍法官」等刻板印象,造成人民與司法之間有道無法跨越的鴻溝。民國95年曾參考日本制度草擬《國民參審試行條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台灣推10年以上,《國民法官法》終於要在明(民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當人民走進法庭,當起國民法官,是否真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相較日本裁判員制從施行到上路有五年準備期,國民法官法僅有兩年期間,司法人員和全體國民是否都準備好了?
明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分兩階段施行,民國115年之前,先施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即殺人致死案,估計一年約有300件。檢方成立專組、法院成立專庭因應;辯護人方面資源相對不足,加上此類犯罪者多為經濟弱勢,可預見大多數國民法庭案件的辯護重擔會落到法扶律師、公設辯護人身上,也迫使法扶律師酬金必須上調,以反映高強度、高集中度的審理成本。
國民法官案重擔恐落法扶、公設辯護律師 政府配套是否足夠? 閱讀全文 »
國民法官法即將上路,真正實踐「人民參與審判」,希望讓司法更透明化、更受人民信賴。國民法官的資格排除法律專業背景者,最主要的目的是借助國民法官的多元視野和生活歷練,共同參與審判,協助認定事實。然而,未具備法律知識的素人法官,真能在法庭上和職業法官平起平坐,並在短時間內勝任審判工作?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今年六月下旬做成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一案判決,多數意見宣告同院1973年的Roe v Wade以及1992年的Parenthood v. Casey兩案判決見解錯誤,推翻人工流產(abortion)是美國聯邦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是否及如何限制人工流產,應由各州自行立法決定。
隨著年歲增長,身體狀態不再似青春般勇健。到了40歲時,自覺應該要培養一種長期的運動習慣,藉此讓已殘破的身體維持在運轉尚可的狀態。開始覓尋養生之道,剛好看到台北律師公會有找中研院研究員陳章波老師來教太極拳,我想陳老師應該是學院派氣質師父,而且一週一次的練習,不會花太多時間,因緣際會就報名參加,迄今學拳已經超過10年。
起初只是抱持著想要參加台北律師公會「攝影社」的心情,結果竟然發現台北律師公會底下沒有「攝影社」,於是我和幾位愛好攝影律師的朋友在民國107年發起設立「台北律師公會攝影社」。
民國112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是司法制度史上的重大變革,其中的「卷證不併送」制度(起訴狀一本)將完全改變過去法庭的訴訟流程,影響最為深遠。卷證不併送將使得所有證據於開庭時首度亮相,法官無法事先閱卷,形成心證,再者,也避免國民法官提早接觸卷證,造成沉重負擔。本文將從審檢辯三方觀點來分析卷證不併送帶來的影響與效應。
空白心證有助落實無罪推定 帶動刑事訴訟法大幅革新 閱讀全文 »
全律會改制上路後,為了落實「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政策而導致章程卡關。而會計師過去要跨縣市執業也要加入當地公會,後來會計師全國聯合會取消規定,只需加入事務所所在地的公會即可。
考試院提出《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業經行政院及司法院院會通過,將由三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統合法曹專業考試:司法改革與法治國家的關鍵作為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