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經驗參與審判 審判長訴訟指揮頻率變高
國民法官法即將上路,真正實踐「人民參與審判」,希望讓司法更透明化、更受人民信賴。國民法官的資格排除法律專業背景者,最主要的目的是借助國民法官的多元視野和生活歷練,共同參與審判,協助認定事實。然而,未具備法律知識的素人法官,真能在法庭上和職業法官平起平坐,並在短時間內勝任審判工作?
國民法官法即將上路,真正實踐「人民參與審判」,希望讓司法更透明化、更受人民信賴。國民法官的資格排除法律專業背景者,最主要的目的是借助國民法官的多元視野和生活歷練,共同參與審判,協助認定事實。然而,未具備法律知識的素人法官,真能在法庭上和職業法官平起平坐,並在短時間內勝任審判工作?
明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分兩階段施行,民國115年之前,先施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即殺人致死案,估計一年約有300件。檢方成立專組、法院成立專庭因應;辯護人方面資源相對不足,加上此類犯罪者多為經濟弱勢,可預見大多數國民法庭案件的辯護重擔會落到法扶律師、公設辯護人身上,也迫使法扶律師酬金必須上調,以反映高強度、高集中度的審理成本。
長久以來,民眾普遍對司法不信任,甚至有「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恐龍法官」等刻板印象,造成人民與司法之間有道無法跨越的鴻溝。民國95年曾參考日本制度草擬《國民參審試行條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台灣推10年以上,《國民法官法》終於要在明(民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當人民走進法庭,當起國民法官,是否真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相較日本裁判員制從施行到上路有五年準備期,國民法官法僅有兩年期間,司法人員和全體國民是否都準備好了?
過去,勞資雙方爭議多半來自個體與雇主間的糾紛,在集體勞動的部分相對來說較為沉寂。然而,近年來集體罷工這類型的案件愈來愈多,如近期中華快遞企業工會罷工案,由於中華快遞勞工不滿長年以來的低薪問題,中華快遞企業工會於今(民111年)年7月4日上午5點半發起「警告性罷工」,罷工區域集中在台北、桃園、新竹及宜蘭地區。工會提出三大訴求:正職員工薪資高於外包派遣員、薪資全面調整5,000元,且薪資結構調整必須參考中華郵政母公司制度。此案,於7月11日經過勞資協商後,已達成初步共識,工會表示將暫緩第二次大規模的罷工行動。
全民健保自民國84年開辦後,強制全民納保,累積近30年相關資料,包括特約醫療院所醫療申報資料,也涵蓋全台所有納保民眾的就醫資料,是全台灣最大的個人醫療資料庫,在醫療研究上無疑是極具價值的資料數據庫,這也攸關2,300萬人的健保隱私。台灣人權促進會(以下簡稱台權會)等民間團體認為,衛福部健保署未經民眾同意,便釋出全民健保資料庫的資料給予學者進行學術研究,已然造成侵權的問題。
民國112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是司法制度史上的重大變革,其中的「卷證不併送」制度(起訴狀一本)將完全改變過去法庭的訴訟流程,影響最為深遠。卷證不併送將使得所有證據於開庭時首度亮相,法官無法事先閱卷,形成心證,再者,也避免國民法官提早接觸卷證,造成沉重負擔。本文將從審檢辯三方觀點來分析卷證不併送帶來的影響與效應。
有關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台灣實質上已提出多年,早年,部分企業倡議「公平貿易」,這正是企業社會責任落實的一種方式,但將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於法律,則是近年來較引起重視。
全律會改制上路後,為了落實「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政策而導致章程卡關。而會計師過去要跨縣市執業也要加入當地公會,後來會計師全國聯合會取消規定,只需加入事務所所在地的公會即可。
律師法於民國108年底修正通過,也是律師法自制定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包括杜絕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增進律師執業自由、強化律師自治自律精神等,其中最有感的變革莫過於取消高額入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