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即將迎來超高齡社會,全面規劃完整人生
近年來,臺灣社會環境、人口結構在正面臨快速的變化。拜科技、醫療之進步,人均壽命延長,根據內政部民國110年統計,國人的平均壽命為81.3歲,創下歷年新高。

國民法官走進法院 司法與人民的距離重新丈量
長久以來,民眾普遍對司法不信任,甚至有「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恐龍法官」等刻板印象,造成人民與司法之間有道無法跨越的鴻溝。民國95年曾參考日本制度草擬《國民參審試行條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台灣推10年以上,《國民法官法》終於要在明(民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當人民走進法庭,當起國民法官,是否真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相較日本裁判員制從施行到上路有五年準備期,國民法官法僅有兩年期間,司法人員和全體國民是否都準備好了?

國民法官案重擔恐落法扶、公設辯護律師 政府配套是否足夠?
明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分兩階段施行,民國115年之前,先施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即殺人致死案,估計一年約有300件。檢方成立專組、法院成立專庭因應;辯護人方面資源相對不足,加上此類犯罪者多為經濟弱勢,可預見大多數國民法庭案件的辯護重擔會落到法扶律師、公設辯護人身上,也迫使法扶律師酬金必須上調,以反映高強度、高集中度的審理成本。

多元經驗參與審判 審判長訴訟指揮頻率變高
國民法官法即將上路,真正實踐「人民參與審判」,希望讓司法更透明化、更受人民信賴。國民法官的資格排除法律專業背景者,最主要的目的是借助國民法官的多元視野和生活歷練,共同參與審判,協助認定事實。然而,未具備法律知識的素人法官,真能在法庭上和職業法官平起平坐,並在短時間內勝任審判工作?

空白心證有助落實無罪推定 帶動刑事訴訟法大幅革新
民國112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是司法制度史上的重大變革,其中的「卷證不併送」制度(起訴狀一本)將完全改變過去法庭的訴訟流程,影響最為深遠。卷證不併送將使得所有證據於開庭時首度亮相,法官無法事先閱卷,形成心證,再者,也避免國民法官提早接觸卷證,造成沉重負擔。本文將從審檢辯三方觀點來分析卷證不併送帶來的影響與效應。

全律會章程卡關 下一步該怎麼走?
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自民國110年元旦起更名為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過去會員僅16個地方分會,改制後服務對象為全國11,000多名律師,全律會第一屆理事長陳彥希律師表示,計畫擴編組織、全面改版網站,希望提供更多、更即時且豐富的資訊給全國律師。

律師法取消高額入會費 產生更大難題──全國執業費
律師法於民國108年底修正通過,也是律師法自制定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包括杜絕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增進律師執業自由、強化律師自治自律精神等,其中最有感的變革莫過於取消高額入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