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釋字第371號解釋中「得」字的解釋

釋字第1號解釋的主題,就是憲法第75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中「不得」二字如何解釋。當時一位立法委員在當選後又擔任了省政府的一個職位,受到質疑而引發關係機關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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