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法律文學創作獎紀實

撰文、圖片提供/鄧湘全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從民國92年開始舉辦法律文學創作獎,迄今邁入第20個年頭。關於法律文學,法國文學家雨果在《悲慘世界》作者序提到:「在這個文明社會,只要人為的法律與習俗依舊為人類的命運帶來不公與壓迫、使人間化為地獄……只要這個世界還存在著愚昧和窮困,那麼與本書同一類的作品,也將不會是無益於世的。」法律立基於人本,文學可以傳遞這樣的人本精神,雨果三言兩語道盡法律的侷限性。

現實法律世界運作,著重於文字本體解釋與邏輯適用,實則內化於心的人本經驗,才能讓法律生命躍然而出,為了培養這樣的內化精神,文學扮演重要的角色。文學與法律之間的結合或相互作用,對於法律的生命來說非常重要,法律人從事實務工作,如果不能理解及實踐法律人本,將會是一場災難。

第七屆法律文學獎距上屆已4年之久,期間歷經疫情,因此本屆參賽主題訂為《疫情下的人與法!》,基於COVID-19新冠疫情下感思而寫,並不限於生硬的法律內容,論諸時空,大家都生活在疫情之下,法律應建構在人性之上,故「抒寫人性」都合於本次主題。儘管限定主題,投稿還是相當踴躍,非常感謝疫情下「抒寫人性」的所有參賽者。

法律文學獎目的之一,希望在生硬法律世界裡,能發出一點點微光,讓法律的世界多些溫暖,也能成為人們身陷黑暗裡的引路之光。當然更期盼多一點人參與法律文學的創作,若成為法律職人劇的腳本,再加以影劇化,更能達到普及正向法律價值觀的效果。鼓勵法律文學創作,讓人們在法律裡看見文學,再透過文學來觀察法律,兩者交織呈現出人性,持續引領法律文藝復興運動。

法律文學獎決選會議

本次評審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初審作業由本公會法律文學藝術委員會辦理,再由本公會聘請之作家評審進行決審,參賽稿件共計156件,計收現代詩組71件,散文組37件,短篇小說組48件,由本人及鄧思文委員、卓心雅委員、李菁琪委員、劉穎嫻委員進行初審。民國112年4月14日在台北律師公會第一會議室進行決審,決審會議由四位評審決選得獎作品,當天由本人擔任主席,4位作家楊佳嫻、張娟芬、唐福睿、黃麗群評審,均全數出席;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林詩梅律師及理事徐頌雅律師、初評委員鄧思文律師及卓心雅律師,列席參與。決審會議之前,4位評審已經將所有作品詳閱及進行評分,統計各參賽作品之綜合分數後,於會議當天進行最後決審。

現代詩組決選,經過評選較高分數三篇作品分別為《影子可以進來嗎?》、《潮間帶》、《還有多少個夜晚-寫給R的一封信》,基本上與其他作品分數有段差距,尚無其他作品重新納入評選,所以就以這三篇作品選出得獎者,評審經過討論後,《影子可以進來嗎?》、《潮間帶》仍然受到評審青睞而分別得到首將與評審獎。不過,特別一提的是,《還有多少個夜晚-寫給R的一封信》是相當感人的一首詩,但因詩韻未如另二首出色,以相當些微差距成為遺珠之憾。

散文組的決選,原本《我不是拉子》、《那天阿菊記得我》就是分數最高的前二名,評審經過對各作品的討論後,毫無懸念地,仍由這2篇作品分別獲得首獎及評審獎。短篇小說組的決選,這次進入決選佳品甚多,《浮雲酒店》、《方便加個賴嗎?》這2篇作品入選之初,就是分數最高的前二名作品,評審一致認為獲得首獎與評審獎,實至名歸,最終首獎榮歸香港作家黃可偉。接下來就很競爭了,要再選出2件評審獎作品,這部份討論較為激烈,經過各位評審對於較高分數的作品進行評論後,最後選出七篇作品進入最後決選,分別是《困獸鬥》、《根》、《會客菜》、《今天飛機撞了牆》、《阿公》、《筆記》、《懨懨盛花》7篇作品,各評審決選評分後,最終由《阿公》、《懨懨盛花》雀屏入選為另二件評審獎。

法律文學創作獎頒獎典禮暨法律文藝大師講談

評審結果出爐後,並於4月30日下午2點至5點,在【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舉行「法律文學創作獎頒獎典禮暨法律文藝大師講談」活動,盛大舉行頒獎典禮,同時辦理文藝大師講談活動,邀請法律教授、文學作家、影劇導演共同與談,本次邀請台大法律李茂生教授、平路作家、奚岳隆導演,分別從法律、文學、影劇三個面向來談談《法律文學及影劇如何啟蒙大眾的法律價值觀》,啟蒙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短篇小說評審獎得獎人不帶劍、評審獎得獎人陳威羽;散文首獎 得獎人蚚蜴、評審獎得獎人洪育增;現代詩首獎得獎人黎家,五位得獎人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活動由本人主持開場,先說明本屆得獎作品授權方式為「非專屬授權」,讓作品可以更加自由被傳揚,因為文學本來就是在追求自由。接著,范瑞華理事長致詞表示,身為讀者感謝所有創作者,讀者生活中的困頓由此找到出口,希望藉法律文學讓社會更有溫度且寬厚一點。各得獎者接受頒獎後,由評審楊佳嫻老師就得獎作品給予評語,接著再由各得獎者發表感言,場面溫馨感人。

評審講評

唐福睿講評

《懨懨盛花》

監獄、奇花與瀰漫神祕氣質的受刑人,加上瘟疫肆虐的不安情緒,予人強烈視覺印象。作者用繁複筆法,寫出耐人尋味的場景與氛圍。第一人稱的我,帶著不完全展露心思的距離感,還有淡淡的崇戀與惆悵,將監獄化為一座人間孤島,裡面有七情六慾,自外於現實世界的運作。非常迷人。

《阿公》

情感真摯。透過荒誕的迷信習俗,敘說濃烈而緊密的家族感情。假死是為了重生,卻意外引人反思。當現實與謊言失去分界,才知道悲傷無法預先練習。牽絆彼此的是回憶也是想像。故事結尾看似輕描淡寫,卻雋永深刻,因為瘟疫不能分開我們,生者與逝者都將永遠存活在彼此的心裡。

張娟芬講評:

《我不是拉子》

在最大的侷限之中——確診隔離的自囚狀態——作者追問不休。一個「我是誰」的簡單問題,透過不斷的否定而變得不簡單,「我」不是拉子不是異女不是雙性戀不是泛性戀,多重否定不斷疊加,卻負負得正,沉澱為一句:「沒有什麼再需要成為了。」雖然彷彿低語,但又何等豪情。全球疫病並不僅是時空背景的偶然,恰恰是在全民追蹤確診足跡的過程裡,情慾的政治性突顯了出來,與作者的自我叩問形成深刻的映照。

《方便加個賴嗎》

計中計,諜對諜,在通訊詐騙成為一個新產業的今日,電話兩端同為天涯淪落人。存款是假的,窘迫是真的,八股的法律用語在此俏皮地產生新意。兩位主角斯文險些掃地,但作者終究仁慈,放他們懸崖勒馬。

楊佳嫻講評:

《影子可以進來嗎》

本詩意象編織豐富,意義相對較為隱晦,但在本次參賽作品中仍獲得評審們高度支持,認為在語言鍛鍊的功夫上較其他作品更為亮眼。詩中塑造出隔絕於「鐵窗(花)」、「森林」的「孤城」,可以是堡壘,也可能是牢籠,同時也指出綠意可以「開鎖」,似乎「孤城」仍有打開隔絕狀態的機會。末句「援手拿槍」令人想起阮國非「九槍」事件,但因為全詩前後脈絡並未給出較能解讀的連結,是否真能往這方向解釋亦未可知。作者如想持續在新詩領域發展,寫詩時可以更考量到長句是否必要、想發揮什麼效用,以及意象安排如何引導讀者抵達核心。

《潮間帶》

本詩呼應今年徵文主題,以疫情中的生命為主題,相對簡要的句式、明亮的節奏、鮮明的押韻以及反覆的結構,使詩作帶有一點歌詞味道。不過,歌詞般的詩容易上口,讀者較為親近,但也比較流滑,欠缺摩擦感,兩者之間如何平衡,也是作者可再琢磨處。第四段的比喻頗為新鮮,指染疫後肺部彷彿鯨魚擱淺,卡著廢油,任憑小物啄食,彰顯出那種停滯、阻礙之感。

鄧湘全講評:

《浮雲酒店》

參加香港民主運動,因而身陷囹圄的主人翁,在監獄裡認識囚關多年的長者,長者將監獄比喻是酒店,似乎是時空不同地來來去去,此處彼處皆有其份而莫有不同,不過是悲歡自選罷了。其間,囚友與浪貓相處的日子,並非只為打發時間,有的更是真誠情感,少了這份真情感動,人活著意義為何?主人翁慢慢理解長者所說的道理,原來是天地萬物之逆旅,光陰百代過客也,浮生若夢 。浮雲酒店,歡迎光臨!

《那天阿菊記得我》

作者在小村落拍攝田野紀錄片,認識了阿菊阿嬤和她的鄰居朋友,隨著田野調查的結束,作者仍然懷念這群忘年之交的鄉間朋友,再見面時,對於阿菊恍若記得又彷彿陌生的淡淡描述,卻散發出濃濃的人情味。疫情下的生活變化及個人生活上的苦楚,不見得為人所知曉,阿菊選擇自我了結。作者在她過世一年後的拜訪,一種連同阿菊阿嬤的份要一同活下去的態度,讓人感悟到人與人的真正連結。

得獎者感言

黎家

大學剛寫詩時,寫了十首給學長看,給得評語太條理、理性,她謙虛地表示生活中無處不是詩,生活中無處不是法律。兩者一定有可以連結的地方,終於在法律文學獎找到一個連結。

蜥蜴

有社會學背景的得獎者,曾在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工作,她此次創作曾猶豫主題是否要與法律有關?還是說本篇作品是要給法律人看的,後來用散文形式置入法學或法學對自己的影響,而非寫特定法律主題。

洪育增

一位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記者,持續摸索報導與散文的界線,本得獎作品要追溯到五、六年前的拍片,阿菊阿嬤的過世讓她悲傷但不心痛,會連同阿嬤的份好好生活下去。她笑稱阿嬤看到故事得獎,應該會罵她這麼無聊(笑)。

不帶劍

本身為法官,謙虛表示截稿日期往後延,才得以完成本作品,情節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是真的,是由他阿公葬禮延伸想像出來,一個假喪救活的故事,用來紀念阿公的方式。他在頒獎典禮當天穿的衣服,就是小說裡提到的一件衣服,謝謝大家跟著不帶劍一起記得「阿公」!

陳威羽

感謝女友鼓勵,以磨練小說基本技巧的動機來創作,並無打算探討特定議題,也感謝文學獎有這個機會把基本人性問題拋出來。作者的個性及談吐,就像他的作品名稱:「懨懨盛花」!

法律文藝大師講談

由李茂生教授、平路作家及奚岳隆導演,各自從法律、文學、影劇的角度,講談《法律文學及影劇如何啟蒙大眾的法律價值觀》,李茂生教授對法律文學進行分類及精闢分析,平路作家從實務判決及黑水小說的創作深度探討法律文學,奚岳隆導演期待透過影視化讓法律說人話而避免再繼續神仙打架,講談非常精采,與會來賓都得到相當大的共鳴。恭喜所有得獎者,也期待未得獎的參賽者,再接再勵,好作品總有一天會被看到的,讓我們繼續點燃法律文學的火苗,讓法律世界增添些許的溫暖。

本屆法律文學獎還有段溫馨小插曲,短篇小說參賽作品《困獸鬥》,這篇作品雖然未得獎,卻獲評審特別推薦,評審寫道:「監獄是人性的艱困選區,《困獸鬥》卻寫兩個女性受刑人在監獄中開展了戀情。作者不僅掌握了監獄的豐富生活細節,並且具備洞察力去駕馭這些知識,將之燃成黑暗中的微光。我們期許作者繼續耕耘精進,脫困而出。」非常感人!

期許未來的法律文學獎,可以有更多人參與,持續法律文藝復興,讓人本精神不斷揚溢在台灣的法律世界。

各篇得獎作品如下,讀者可點連結欣賞作品: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2DjrBI5Xrf92X7ZDumMoAMu9ywPTS2Oe?usp=sharing

短篇小說組

首獎《浮雲酒店》/作者「黃可偉」。評審獎《方便加個賴嗎》/作者「江江」。評審獎《阿公》/作者「不帶劍」。評審獎《懨懨盛花》/作者「陳威羽」。

散文組

首獎《我不是拉子》/作者「蚚蜴」。評審獎《那天阿菊記得我》/作者「洪育增」。

現代詩組

首獎《影子可以進來嗎》/作者「黎家」。評審獎《潮間帶》/作者「郭美吟」。

@57期執編律師:張天界律師、郭怡青律師、蔡雅瀅律師

關於我們

台北律師公會會刊於2009年改版《律師雜誌》為《在野法潮》季刊,從學術性之法學評論刊物,改版成為以封面故事展現該期的主題, 並以報導文學之方式展現議題的思維,以抽象的哲理與精神橫跨各法學領域及社會議題,展現多元跨專業範圍的探討,讓法律人與社會橫向及縱面密切接軌。
因應數位浪潮襲來,並響應環保,《在野法潮》於2021年9月30日第50期起改版為網頁版,不變的是轉變求新,係以不同型態、更優質的豐富內容及更全面的觀點呈現法律人的多元面向,使法律議題更具可近性與人文關懷,並供讀者隨時點閱享受閱讀之樂趣。
期待您繼續給予支持,並不吝予以指正。

連絡我們

會館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 7 號 9 樓 

服務電話:( 02 ) 2351-5071 (代表號)      

傳真電話:( 02 ) 2391-3895     

電子郵件:tbax@ms17.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