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謝瑩潔 圖片來源/中央社
Covid-19疫情爆發至今2年餘,國內陸續發生工廠群聚感染事件,移工居住環境問題獲得社會關注;此外失聯移工因身份問題,如何在公衛政策中,獲得疫苗施打甚至治療的涵蓋?疫情之下,對於移工人權的種種價值衡平,從社會的陰暗隱晦中逐漸浮上檯面,在在成為必須正視處理的議題。
目前台灣移工總人數約有70萬人,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民國109年5月統計資料,全台失聯移工累計超過5萬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許淳淮表示,「我們認為,訊息落差與居住環境不佳,是在疫情之下討論移工處境的兩大重點。」
訊息落差 多語資訊缺乏
與台灣人相較之下,移工所面臨的處境及權益,在許多面向確實屬於弱勢,許淳淮認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訊息落差」。民國109年初,媒體報導國外開始出現類似SARS病毒,並且呼籲國人戴口罩及勤洗手,「但是移工可能較難接觸或較難聽懂中文新聞,過了10天勞動部才開始製作多語言的訊息推播,在時效上形成訊息落差。」
「雖然台灣引進移工近30年,但是政府單位對於移工的多語言訊息傳播,以及對於移工之間的連結溝通,其實非常稀少。」許淳淮表示,首先與移工切身權益相關的法令,包括《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以及相關的子法辦法或函示,這些法規多年來只有中文,最多翻譯成英文,此外沒有其他語言版本。
因此,台灣移工聯盟(MENT,TIWA是MENT的成員之一)從2017年開始,呼籲勞動部提供多國語言版本,許淳淮說,如果移工根本不知道規定是什麼,他們無從知道自己的權益是否受損,更不可能知道任何反映或申訴的管道。「他們的訊息來源,可能來自仲介、雇主或者外界流言,常常有移工傳訊息問我,這個消息是真的嗎?他們完全沒有地方可以查證。」
許淳淮指出,政府單位目前雖然已經逐漸開始提供相關法規的多語言翻譯,不過無論是翻譯或中文本身,仍有很多門檻。例如移工想瞭解宿舍是否合乎規定,可能會在網路輸入關鍵字「台灣」、「移工」、「宿舍」、「規定」,但勞動部有關移工宿舍的規定名稱卻是《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移工以直覺式中文想要查詢資料,難度恐怕還是存在。
空間窄仄 環境有待確實改善
疫情期間每當傳出移工群聚感染案件,台灣社會經常會聽到一種輿論聲音:外勞就是喜歡趴趴走、喜歡聚在一起玩。對此許淳淮並不贊同,「這是偏見與刻板印象!台灣人不也都喜歡趴趴走、喜歡聚在一起玩?移工群聚感染的原因,通常在於環境過於擁擠,這個問題必須受到正視。」
今年初某電腦廠爆發群聚感染,疫調發現移工回宿舍通鋪睡了12天之後才驗出確診,而這家工廠宿舍一個大房間最多安排住到24位移工。許淳淮表示,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定,每個人的居住空間必須在3.6平方公尺以上,換算約為1.1坪,「但實際訪視移工宿舍,扣掉衣櫃與走道,實際上比監所大不了多少,這還是合於法規的情形;但雇主提供給合法移工的宿舍也不一定符合規範,而且主管機關極少在查核,雇主可能隨意隔個木板、床板,居住環境更是不受規範。」(移工剛入境會有一次查核,但之後怎麼變動,主管機關基本上都不知道。)
此外許多移工在入境之後,對於台灣的第一印象普遍不佳,他們下了飛機通常會被仲介直接帶到一個臨時安置空間,但許淳淮很難找到一個適切的詞彙,來定義「那個地方」。狹小的空間擠滿移工與行李,每位移工發個麵包與瓶水,只能枯坐到隔天等待體檢,「很多移工來到台灣,一被帶到那個地方都會感覺被騙,付了那麼多仲介費,結果是被這樣對待。」
多年來,「那個地方」一直被忽視,直到2020年底發生疫情感染事件,政府才著手處理問題。許淳淮說,「勞動部終於開始規劃建置一個中心,讓移工下飛機之後可以到一個比較好的空間去安置休息。這個政策方向我們當然贊同,但是也覺得很遺憾,總是要等到火燒屁股,政府才會願意解決問題。」
一萬個離職的理由 寧成社會隱形人
所謂「失聯移工」、「逃逸外勞」、「逾期移工」或「無證移工」等不同名詞,都是因《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雇主即應書面通報主管機關執行查察。但是事出有因,以工作簽證入境的移工,為什麼會有失聯或逃逸的情形出現?許淳淮進一步探問,「他們遇到什麼問題需要逃跑?一個台灣勞工會需要從職場上逃走嗎?這後面有許多結構性的問題可以討論。」
許淳淮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不能轉換雇主,當他在台灣職場上遇到不公平對待,或是和台灣人一樣有一萬個理由想要離職,都不構成在法律上可以離職的要件,「所以當他真的受不了,又很難與雇主協商,他的選擇只有離開,但是法律上已經把這空間鎖死,變成逃跑的狀態。」
其實TIWA在實務上服務到失聯移工的個案並不多,大部分仍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處理勞資爭議。許淳淮表示,失聯移工在台灣就是無權,因此沒有太多空間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協助他們,最多的情況是失聯移工前來詢問能否陪同他們自首,「他們害怕萬一沒有翻譯,或者直接被上銬關起來怎麼辦?其實政府目前給予自首的逾期移工30天時間可以辦理護照、購買機票,與收拾住處等待遣返,只是他們對相關資訊不瞭解,所以會很擔心。」
疫情開始時,失聯移工在台灣宛如隱形人一般,成為社會防疫網的漏網之魚。2020年初,許淳淮曾經遇到一位失聯移工,因為無法登記排口罩,應變方式是洗一洗繼續戴,「當時趕緊拿一包給他應急,能幫的忙其實不多,只能私底下提供一點防疫物資。」
失聯移工礙於身份也沒有健保,如果出現發燒或咳嗽症狀,即使未必是covid-19,也不敢馬上去篩檢就醫,多半休息忍耐或自行購買成藥,如果病情嚴重才會考慮就醫。許淳淮表示,「以前處理過一個案例,失聯移工被丟包在醫院門口,同伴直接把車開走,可能是害怕被發現自己也是失聯移工或非法雇主吧。」雖然台灣大多數醫院仍以救人優先,內部也有社工機制可以協助,但醫療費用及可能被通報的風險,往往讓失聯移工的日常醫療需求,隱藏在一個幽暗的角落。
許淳淮說,先前提到洗口罩重複用的那位失聯移工,在台灣工作已經18年,「為什麼會變成所謂的逃跑外勞?因為他的在台工作期限只能到12年,雇主覺得他能力非常好,願意繼續聘用並且給予優厚的待遇,但是目前的法令並不允許,在實際考量下只好選擇失聯。」
對移工來說,除非與台灣人結婚,否則在目前的政策架構之下,很難有在台灣長久居住工作的人生規劃,然而移工並不一定想取得台灣國籍,也可能只是想要在台灣長期工作而已,多年來卻非常困難。為因應國內勞動力短缺危機,勞動部近日提出「移工變移民」政策(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盼透過行政命令讓外籍藍領中階技術工取得永久居留權。
目前勞動部對此的規劃是以行政命令鬆綁,外籍中階技術人力符合在台工作6年、技術純熟、符合一定薪資,經申請後再工作5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但相較之下,外籍高階白領只要在台灣工作滿5年,每年待滿183天,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許淳淮質疑,「為什麼對藍領移工特別嚴格?只有白領才算高級?就我們的立場,這種區分其實不適當也不應該。」
打疫苗留個資 疑慮待持續觀察
面對疫情,包括移工及失聯移工,無論是訊息或物資都相對不足,TIWA早先曾經召開過記者會,呼籲將失聯移工納入防疫網,並且做到不驅離、不處分,甚至進一步讓他們有機會回到合法身份,許淳淮認為,「這樣失聯移工才有最大的可能願意出面施打疫苗、配合防疫篩檢,甚至有症狀時出來接受治療。」
2021年12月初,衛福部宣布實施「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專案」,強調對於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來人口,不通報、不查處、不收費、不管制,陳時中部長更保證失聯移工施打疫苗不會被捕,但隔天在新竹即發生一起逾期移工施打疫苗被警方帶走的事件。許淳淮認為,這起個案看起來比較像是中央政府上令沒有下達,地方執行一團亂所致,根據媒體報導,這位移工打完疫苗之後也獲得釋放。
即使對於這些願意走出社會暗處,接受疫苗施打的失聯移工,目前政府確實沒有驅離、通報或查處措施,「但是以後會不會,還要再觀察!」許淳淮對政府的保證並沒有十足信心。由於失聯移工在現場必須留下一些個資紀錄,包括電話、護照號碼、證件或過期證件,「這些收集的個資,將來會不會被拿來做什麼用途?多少都會令人有所保留。先前一位失聯移工憂心表示,自己是留真實的手機號碼,要是真的被抓的話,也無計可施。」
這次疫情讓許多長期隱性的社會問題具體浮現,也讓移工及失聯移工的健康獲得被關注的機會,許淳淮說,「這些問題不解決可能會影響到台灣社會,大家才意識到我們真的無法區隔開來。病毒才不管你是台灣人還是移工,我們應該一起站在防疫的戰線上。」
移工自由權益 脆弱易損
以疫情之名,移工的自由權益,受到更多限縮。許淳淮說,有些工廠雇主限制移工不能休假,或者規定休假只能待在宿舍、外出只能幾個小時等,「最誇張的是,苗栗縣在沒有法源依據下,直接命令全縣移工禁止外出,而且當晚就到路上抓移工並且處罰雇主。中央政府的反應也慢半拍,等到苗栗縣的禁令快要解除,才表示應該回歸三級警戒規定。」
此外,勞動部在民國110年6月宣布暫停移工轉換雇主,許淳淮說,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3條規定,可以轉換的條件相當嚴格、符合資格的移工也很稀少,禁止轉換雇主的措施導致勞資爭議協調會無法召開,移工被卡在有問題的勞動現場。他提出質疑,「轉換雇主其實就是求職,為什麼只限制移工?沒有其他人被禁止外出,為什麼只限制移工?難道移工特別容易感染?好像禁止這些人,台灣社會就安全了,事實上不是這樣。」
許淳淮認為,談「失聯移工」或「逃跑外勞」的議題,必須往更前端去思考:他們為什麼想要逃跑?能否不要再有「逃跑外勞」這種身份?能否讓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有比較合理或正常管道去求職與離職?「如果移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會認真改善環境及勞動權益,才能留住移工,」他也強調,「移工不是奴隸,如果雇主沒有好好對待,移工有權利可以離開,應該要把這個權利還給他們。」
不過自由轉換雇主的概念,可能會衝擊到家庭雇主。目前廠工有《勞動基準法》保障,最低薪資為25,250元,有上下班時間與加班費;相對地,家庭看護工薪資只有17,000元,工時卻可能是24小時、365天。許淳淮表示,這種勞動條件的差距,當然會讓人想要轉換到工廠。
對此,TIWA除了爭取對於家庭看護工的權益保障,包括推動《家事服務法》立法外;更長遠的政策訴求,則是希望將目前的個別家庭聘僱制度,逐漸轉型為機構聘僱,有長照需求的家庭再向機構申請服務,如此看護工也能適用勞基法的工時及薪資保障。
我們也期許,政府未來能朝向更完善的移工制度設計,降低移工選擇失聯的可能性,並且細膩織補社會安全與防疫破網,以保障基本且合理的人權與工作權,在後疫情時代鋪墊出更加共融、互利的社會。
◎ 52期執行編輯:蔡雅瀅律師、蔡毓貞律師、陳冠甫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