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律師不再是金飯碗 什麼原因讓律師淪為詐騙集團共犯?

撰文/梁雯晶

〈16律師涉洩密詐騙集團遭起訴〉、〈律師當「詐團」軍師削千萬騙全台〉、……今年5月,新聞版面上揭露著年輕律師涉嫌成為詐騙集團共犯被起訴的新聞,不僅令民眾嘩然,也大大打擊法律界的士氣。

究竟,本該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維護司法尊嚴的律師,為何會選擇知法犯法?

據悉涉入這件詐騙集團案子的律師,普遍皆為不滿30歲的年輕律師,且彼此間多為同校法律系同學、學長姐與學弟妹的關係。

在實務上,刑事案件中同案被告不得聘請同事務所律師作為委任律師,必須另聘外所律師。當其中一位律師承接了某位詐騙集團被告人的案子後,透過同校人脈關係引薦其他律師加入,被介紹的律師可能抱持著「是同學跟學長在照顧我」的想法加入,食髓知味後,逐漸形成協助詐騙集團洩密、串證、洗錢的共犯結構。

據媒體報導揭露,主謀律師雖獲得月入百萬的高報酬,但處於外圍的律師,每案律師費僅新台幣35,000元,「因為案源少,接不到案子,導致他們什麼樣的案子都接,也就失去了律師該有的倫理底線了。」居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魏千峯感嘆地說道。

但是,社經地位高、向來被視為高薪職業的律師,為何近年來會困窘到接不到案子,甚至淪落到成為詐騙集團共犯的處境?

1980年代 一開門就有業務的律師稀缺年代

讓我們先回到律師一職尚屬「稀有動物」的40年前。

當時律師高考錄取率低,考上律師等同於拿到金飯碗,完全不用怕接不到案子。

「當時律師太難考了,每年名額不到數十位,比法官還要少。」魏千峯律師回憶,1980年代律師錄取率大約在5%以下,甚至某些年度錄取率尚不足1%,幾乎不可能一次就考上,許多人皆是苦讀多年、考了數次之後,方才跨過這道狹窄的門檻成為律師。

競爭如此激烈,吸引法律人投考律師,而非名額較多的司法官誘因何在?

福匯事務所律師王惠光表示,他在1986年考上律師,當時新進律師的薪資可達到新台幣5、60,000元,相較一般公務人員的20,000出頭,幾乎是兩倍以上,不僅薪資優渥,且全台僅千位律師,「你只要有律師資格,完全不用怕沒有案源。

魏千峯律師也提到:「只要開業當律師,幾乎可以說是一開門就有業務。」且當時律師還不需要實習,很多人考取律師資格後,趁著市場熱,就直接開業當主持律師。

魏千峯律師則選擇穩紮穩打,擔任受僱律師2年後,在1992年出來開業。當時不僅律師少,懂勞工法的律師又更少,讓專精勞工法領域的他,成為了炙手可熱的律師,「我的業務很好,有時甚至一天上午或下午同法庭有7個案件要開庭,全是委任我的案件,我天天拿著4個皮箱跑台北地方法院。」

名額大幅開放 律師不再是金飯碗

但到了2024年的現今,律師的榮景不再,「金飯碗」的光環早已今非昔比。

2011年,為了增加律師背景的多元性,考選部大幅變革考試制度,放寬錄取名額,錄取率突破10%。往後連續7年,每年約有近千位律師投入市場,總人數成長近40%,但整體訴訟案量卻沒有跟上律師人數急遽增長的腳步,成長率僅10%。

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市場逐漸飽和,甚至出現了「流浪律師」的現象──意即擁有律師資格,但卻接不到案源的律師。

律師人數增加,即便是如王惠光、魏千峯兩位在業界相當資深的律師,也坦言業務量受到不小的影響,「現在勞工法律師愈來愈多,我也會要跟我的學生、徒弟一起競爭案源。」魏千峯律師表示。

台北律師公會新進律師委員會主委暨品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俐,就是在律師名額首次放寬的2011年應考,並於2013年考上律師。

她回憶,當時考生們對於錄取率提升雖然大多感到高興,但她卻隱隱有著擔憂,「過去每年律師錄取人數約600人上下,其實我們的心情有點像在排隊,只要多考幾年、準備得更加充分之後,自然就會考上。名額放寬之後,雖然比預期中更早考上律師,但同時考上的人較以往更多,未來就業環境勢必會更加競爭。」

社群網路時代來臨 改變律師職涯生態與環境

黃俐律師的擔憂並非多慮,在2011年之後,流浪律師、律師降價搶案子的現象時有所聞,律師的職涯環境正在劇烈改變中。

改變的原因不僅僅是律師名額放寬,還有2010年之後,嶄新的社群網路時代的來臨。

在過去,大多數律師職涯皆循著以下歷程行進:考取律師資格、接受為期5個月的實習、至律師事務所擔任受僱律師2~4年、自行開業主持律師事務所。

其中擔任受僱律師階段,是許多新進律師在正式踏入律師界後,累積實務經驗與建立各種社團人脈的重要時期。

但在各種社群網路媒體管道興盛的現代裡,這種循序漸進的律師職涯已逐漸開始轉變。

「現在自媒體發達,人人都可以在網路社群上經營行銷自己。不少年輕律師會認為,透過網路,全台民眾都可以是我的客戶。」黃俐律師表示。

不同於傳統律師藉由參與各種社團,經營實際人脈拓展業務的方式,新世代年輕律師將業務主力放在網路,經營FB粉絲頁、IG、Thread等社群平台,以貼近當下世代的社群語言與網友互動,拍攝法律短影片、撰寫法律知識文章、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藉此累積名氣與曝光度,成為律師界的KOL。

黃俐律師表示,網路的聲量與粉絲數,能否轉換為實際案源,以及效益如何,有待專家進一步觀察與研究,但新興社群網路崛起,的確改變了律師傳統的職涯歷程與環境,執業模式逐漸多元化。

例如開業律師年齡下降,部分年輕律師完成法定的實習規定後,跳過受僱律師階段,直接出來開業;透過網路平台行銷宣傳、開發業務的現象也愈來愈普遍,與傳統截然不同的經營邏輯,也讓案源渠道更加分散。

社群網路夯 年輕律師直接開業

屬於律師界中生代的黃俐律師,在律師名額大幅開放後加入訴訟市場。在面對律師職業生態環境不如以往,以及新興社群網路衝擊律師傳統執業模式時,她選擇逐步扎穩根基的路線,在擔任受僱律師2年後出來開業,並採取多角化經營方式──既如同傳統律師事務所開拓業務的模式,參與社團及公會、接受媒體採訪、擔任立委或議員服務處的法律顧問,同時也經營網路管道,民眾可透過網路平台進行諮詢。

她表示,現在律師執業環境與生態愈來愈多元,這是時代趨勢造成的改變,並非壞事。但她還是會鼓勵新進律師可以先擔任受僱律師1、2年後,再出來開業,較能為自己的職涯打下良好的基礎。

黃俐律師分享,她在受僱律師期間積累許多寶貴經驗,「像是如何寫訴狀、開庭流程、與當事人的應對能力……都需要有經驗的前輩或老闆帶領學習,而且一些無形的辦案風格、律師倫理,也都是在這段期間受到薰陶養成。」

如今不少年輕律師選擇直接開業,想用更迅速的方式在充滿競爭的市場冒出頭,但一方面沒有人帶容易碰壁,另一方面也容易「走歪」。

新進律師初入市場,在本身實務能力還沒這麼充足的情況下,就算接到案件,做中學的過程中難免會有瑕疵,初期案件的完成評價通常不會太好。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惡性循環──只能依賴網路接一些小案子、體質不好的案子,抑或是降價搶案子,最後導致一些年輕律師抵抗不了誘惑,以身犯法。

在律師人數不斷增加,訴訟市場又飽和的情況下,「大家都想趕快跳過受僱律師階段,直接當主持律師,但都接不到案子,怎麼辦?就只能鋌而走險,去接一些明知走在邊緣、風險很高的案子了。」黃俐律師表示。

心存僥倖 違反律師倫理義務

許多法律人在學期間努力苦讀、矢志考上律師,自然也是期望未來能有穩定的工作,獲得較一般受薪階級優渥的薪資,「但是出社會後才是考驗。」魏千峯律師說。

他口中說的「考驗」,不僅是面對競爭的市場,還有各式各樣金錢名利的誘惑。

黃俐律師也表示贊同:「對於剛進入這個行業的年輕律師來說,市場很競爭、誘惑也很多,特別是來自信任的同學校友牽線,在經驗不多、又想接到案子的情況下,很容易就心存僥倖。」

針對這次律師捲入詐騙集團的案件,她認為以結果來看是一件好事,「其實相互串證、私下指導的灰色行為,在業界時有所聞,這次甚至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正好幫業界清除一些不好的風氣,也提醒大家不要以身犯法。」

出版《法律倫理學講義》,並且在東吳大學法律系等多所大專院校講授「法律倫理學」課程的王惠光律師表示,法律工作涉及各方面的權利義務,法律從業人員權限很大,必須要受到限制。因此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是各行各業中唯一有明文規定行業倫理規範,並且寫在《六法全書》裡的職業,凸顯了法律行業的特殊性,以及必須嚴守倫理的必要性。

《律師倫理規範》第2章第13條:「律師不得以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有損律師尊嚴與信譽之方法受理業務。」

他表示,這些犯案的年輕律師除了因為接案壓力鋌而走險之外,對於律師倫理的義務與界限也沒有掌握得很清楚,「律師對當事人有忠實義務,這些年輕律師可能認為既然受人之託便要忠人之事,助其勝訴,但是他忽略了身為律師也有不違法違紀,以及對法院真實的義務,這起案件從一開始便有違法違紀的風險,本就不該接案。」王惠光律師說。

但市場爭愈來愈激烈,接不到案子怎麼辦?魏千峯律師認為,還是要回歸基本面,以正向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競爭力,例如辦理好案件,積極參加扶輪社、獅子會等社團,拓展自己的人脈與視野,或者透過投稿寫文章、參與講座、上電視節目,行銷自己的專業能力與形象。

「不要走歪路──當律師,除了賺錢養家活口之外,也必須要嚴守道德底線與律師倫理,從事公益(如法律服務、法治教育演講),記住我們的職責是追求公平正義。」

帶動良性競爭 提升法律外的知識能力

綜觀開放律師名額之後,的確對於律師生態造成衝擊,過度飽和的市場使部分律師接不到案子,走上歪路。

王惠光律師表示,近年來律師違法違紀的案子愈來愈多,跟整個市場結構變化,以及律師謀生不易必然有很大的關係。「如果大家都能容易接到案子的話,就不需要去接體質不好,甚至有違法違紀風險的案子。」

但已開放的名額也無法再限縮回過往5%以下的錄取率,如何在律師就業市場問題以及建構良好法律服務環境的願景中取得平衡,考驗著政府及相關團體單位的共識與決策。

不過,名額開放之後,並非為市場帶來全然負面的衝擊,也有正向的一面。

「以前律師太好當了,只要考上不怕接不到案子。現在很多新一代的後輩,因為競爭激烈,能力都比我們當初剛進這一行時優秀很多。」王惠光律師表示,在現今競爭如此激烈之下,許多年輕一代的法律人在大二時就開始準備律師考試,且積極跨領域學習不同新知,加強法律外的知識能力,以提升未來就業時的競爭優勢。 

魏千峯律師也認為,律師人數變多後,帶動了律師界的良性競爭,「在勞工法領域我雖是領先者,但後起中生代律師的衝勁、精力以及研究能力並不會輸給我,如果我還沒有要退休的話,就必須要不斷進修、持續學習,保持良好的狀態。」

已60多歲的魏千峯律師,在6年前開始學習印尼文。他認為,隨著台灣外籍移工人數已達75萬人,在勞工法領域中,不能像過往一樣只專注在歐美國家及日本,也要開始研究東南亞國家案例,才能因應未來相關訴訟案件。這位已過了耳順之年的律師,正身體力行、孜孜不倦地提升自己專業領域的能力。

@63期執編律師:吳采模律師、楊永芳律師、曹志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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