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現人民的司法 現在進行式

撰文|許慈倩  攝影|陳正國  

從大法官解釋確立審檢分立,到司改國是會議上做出檢察機關去法院化的決議,走了數十年光陰,然而直到現在,偵查機關和審判機關仍在同一棟建築物內,依然無法彰顯審判獨立的精神。約莫5、6年後,臺灣高等法院和臺北地方法院將進駐緊鄰華山大草原的「華山司法園區」,法院和地檢署將徹底分開,在法庭形式上的審檢辯三角關係才能徹底落實。


相信到北院開過庭的律師都能感受,因為法院空間嚴重不足,又受限於航空高度,無法就地改建,因此有遷建的必要。臺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表示:臺北地院和高院是全國案量最大的法院,內部空間卻都非常擁擠。以北院為例,行政人員每人使用面積只有2.83平方公尺(不到1坪) 、法官使用的平均面積也才8~9平方公尺,目前200位法官每年承載龐大案量,實在很難回應老百姓對司法受益權的要求。

華山司法園區新建工程競圖均呈現出與華山大草原結合的意象,此為第二名閻辰昌建築師事務所作品。©閻辰昌建築師事務所

打造司法園區 提升國家競爭力

目前北院法庭只有35間(含4間簡易庭),搬遷之後加上國民法官法的實施,將會有63個法庭。黃國忠院長解釋,法庭間數和司法效益有關。當空間不足,便無法要求法官加速審理或增加開庭密度,開不了庭案件便無法審結,這對人民和法官都是痛苦的事。而將來擴充法庭間數之後,差不多3位法官就可以使用一間法庭,「目前一直排班等待,卻不知何時才能使用到法庭的情況就會降低,這才有可能打造人民親近的司法。」法院是代表司法的地方,象徵公義之所在。華山司法園區不僅備受法律人所期待,更希望也能夠透過便民、利民的設計,讓人民更正面看待司法。

現代化法院不只是司法進步的象徵,同時有望帶動國家競爭力的提升。黃院長指出,我國在世界銀行(World Bank)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Report)排名中,近3年來都落後於香港、新加坡和韓國。其中和司法相關的指標:執行契約和債務清理的效能,都牽動著國人與國際在臺投資的意願。新法院落成後提升司法效能,便可帶動司法持續進步,且加速提高國家競爭力。

乘載大量司法活動 友善使用的空間

司法園區土地只有2.64公頃之譜,又必須容納北院和高院這兩個一審和二審龍頭法院。將來在該園區活動、辦公者約3,000人,這還不包含當事人、律師、證人、志工、社工及調解委員等。基地有限、又要含納如此龐大的人數,只能往立體發展,於是在飛航管制下規劃出一棟地下5層、地上19層的建築。

台北地方法院目前透過電子報到系統,讓法院流程更為便民。

不只要容納龐大人數、司法訴訟的目的就是要實現正義,且不只要實現、這個實現也應該要被看見,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伯祥律師就提醒,「因為有這被看見的要求,司法才有公信力,也不可避免地必須具有一定的儀式性。儀式和司法公信力有相當程度的一體兩面性格,於是作為這儀式進行的場域,若具有一定的莊嚴性,將有助於訴訟程序的儀式性和公信力。」從硬體來說,莊嚴是重要的;不過他認為儀式仰賴人去進行,所以對使用者友善更加重要,換言之,設計上千萬不能給人「衙門」的感覺。

尤伯祥律師也不諱言,目前高院和北院建築都相當老舊,鋼筋水泥建築帶來的壓迫感和缺乏通透感,第一印象就是不透明,使用者的感受並不友善,因此期待在新建築可以充分改善,以明亮和透明的外觀和內部的友善設計來親近人民。而這樣的期待已經可以在建築設計中見到端倪。

順著那道光 看見透明的司法

關於華山司法園區的建築,黃院長透露其中一個特色,在穿越東邊高院和西邊北院的中間走道,將形塑成一個明亮的光廊,呈現司法透明的空間感,希望傳遞的精神是走進其中時,可以安心地相信司法權利會受到保護。此外,基地內的「華山驛」已被臺北市政府列為歷史建築,在華山司法園區規劃過程中已被完整保留,將來會請文資專家提供意見進行再利用;至於櫛型月台雖不是歷史建物,但仍以尊重與謙卑的態度決定予以保留,將其完整遷移到基地旁邊,讓大家看見先人過往的履痕。他也表示,未來的建築物內將規畫一個華山展示室,透過史料呈現和外面的歷史建物串聯,讓歷史真實呈現在世人面前。

法院應該是望之儼然、即之也溫的場域。建物本身將是該區域內最高的天際線,但仍竭盡誠意留給市民廣闊的休憩空間,「基地退縮30米,加上這片空地前有個大廣場,從華山公園到司法園區融合為一體,就是希望消彌威權感。」將來的法院不只要降低威權感、讓人民願意親近,黃國忠院長繼續「許願」,要把這裡打造成帶來幸福的地方。除了在高院與北院中間穿透的廊道,用「光」來詮釋司法精神的各個面向、他還要把結婚公證的禮堂設計的更加美輪美奐。試想:一對新人在華山大草原拍攝婚紗,為共度人生寫下紀錄,然後豪不費力地散步過來,就可以完成公證程序,這時再有一個禮堂,便可以為婚禮留下更多美好回憶。聽黃國忠院長娓娓道出,仍在半信半疑時,「真的有可能嗎?」尚未出口,他已經笑著說「我們已經把空間預留下來了!」

不只想主動為人民創造幸福,這裡的歷史建物和早已成蔭的綠樹都將繼續陪伴公民們書寫現代的記憶與未來的美好,黃國忠院長說,基地當中總共有105棵樹木會被以專業、妥適的方式移植到周遭,光是移植經費就會動用到將近兩千萬元的預算,但這是對土地、對生命該有的尊重,是公民素養中重要一環。

律師所期待的華山司法園區

司法園區的主要使用者是法院工作人員,而檢察官、律師也是重度使用者,不過尤伯祥律師強調,人民才是司法的真正主體,所以不論建築多麼富麗堂皇都只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人民如何看待這個司法園區。在遷建司法園區過程中,代表北律參與了「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遷建委員會」的尤伯祥律師分享,看過設計藍圖後,對於無圍牆、基地退縮、保留大量綠地、以及中間廊道通透感等都予以肯定。他還特別提到,法院空間要讓使用者有舒適感,動線要簡單明瞭。其實目前的北院和高院,儘管外觀不符透明意象,但因內部結構單純,所以人民進入其內要找法庭並不困難。他記憶猶新地指出,曾參訪過首爾地方法院,由於建築本身非常大,導致動線複雜,想必對人民是個困擾。而華山司法園區的建築,由中間天井往四周可一目了然地看見法庭,算是友善的設計。

科技法庭及視訊開庭的基本視訊配備,在現在台北地院中已有配置。

司法園區在硬體上要能兼顧明亮透明、室內設計則簡潔高貴、設計上要讓使用者(特別是當事人)感覺舒適,總之就是要讓人民感覺「莊嚴」而非「威嚴」,這才是理想的法院。而且他也再三強調,硬體不是公信力的保證,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乃至法庭內的通譯、雇員等人的態度,及他們如何操作訴訟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因為法院存在的目的不在於建築本身獲得多麼至高無上的獎項,而是當人民使用時,能在其中找到公平正義。

至於律師,因為工作需求必須經常往返法院,對於法院空間自然也有所期待。律師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律師休息室有足夠的空間和基本的資訊配備,第二是交通便利性,第三是停車空間。最後,由於律師在法庭上的攻防攸關人民權益的保障,他期待將來的法庭都能夠朝科技法庭方向建置。

尤伯祥律師指出,目前法院開庭越來越強調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不再像過去,只需把書狀遞上。律師的口語陳述能力日顯重要,基於陳述的需求,希望未來開庭時從法官、檢察官到律師都配有領夾式麥克風,讓陳述者能自然順暢地表達。而不像現在若是在較大的法庭開庭時,當使用到投影片,就得一手拿遙控器、一手拿麥克風—這非常可能會影響到個人的表達。「特別是將來國民法官的大法庭,我們很希望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都能以自然的方式聆聽、說明案件並觀看證據,為此,有時會需要走到法庭中央,如果還要顧慮手上的麥克風,難免會影響表現。」此外包括辯護人席及其他律師開庭的席位上,應設有電源插座及網路線。

軟硬體之後 「人」才是科技法庭的核心

台灣推動科技法庭已經多年,軟硬體設備也逐漸到位,然而尤伯祥律師仍認為法院內的e化還有進步的空間。聲音聽不清楚、斷訊等問題經常出現,這代表設備老舊或者網路傳輸量能不足。特別是在疫情期間,需要視訊開庭時,所有數位程度不足的問題完全暴露出來。他建議司法院在編列資訊預算上,應該定期更新,以確保系統與設備隨時保持在最新的狀態。他坦言,法院的電腦設備是普遍的,但卻有跟不上時代的窘境;加上包括法官、甚至許多律師開庭時仍習慣看紙本,也就是說,明明設備都有,包括電子卷證投影機實物提示機等,但就是有人不用或不會用。

他無奈地表示,疫情期間,他申請線上交付,卻花了很長時間才拿到電子卷證,經了解是因司法院內部傳輸量不足,「打個比方,你跟書記官申請拷貝某案件檔案並要求線上交付,那書記官在掃描全案之後,要將資料傳送到司法院資訊處,再由資訊處傳輸給律師,但由於內往傳輸量不夠,就像蘇伊士運河會塞船一樣,法院就會塞檔案。」他認為像這種網路傳輸量不足的問題,既然這是必然的趨勢,看見問題應該立即改善。不過他也知道,審檢辯三方,只要有一方沒有意願,科技法庭就難以真正落實。他苦笑道:曾嘗試線上書狀遞件,但根據秘書的回報,書記官雖然沒有正面拒絕,但有明白告知秘書,因為過往沒有遇過律師在訴訟中途申請線上遞狀,所以不是很熟悉,做起來很麻煩,言下之意,頗讓秘書覺得是想勸她放棄這項申請。為了解大家對此平台反應冷淡的原因,那次他不只堅持線上遞狀,還致電司法院請教原因,發現高層都有共識要解決。

因應目前司法要求 往下個世代扎根

的確,發現問題就去解決問題,才是正確的態度。黃國忠院長憶起過去,執行處張貼了很多公告,既不環保又無法凸顯即時的資訊,於是改為電子看版,現在一進北院,在法警室就有個執行處的看板,帶來即時又透明的資訊。而分散在各廊道的自動報到系統,也總令首次到訪者感到時代進步的氛圍。將來更會在各樓層廊道及法院入口處設計揭示引導系統,讓當事人透過自己的手機即可查詢所在位置,並知道如何到達要去的洽公或開庭處,且這些資訊都會同步放在官網上。

友善使用者的規劃也會在未來的華山司法園區處處體現。不只律師前來開庭不用擔心車位問題,連同協助法院完成整個訴訟程序的證人、鑑定人、解委委員或志工等,都有規劃車位。甚至有規劃SNG車停放處,將來的法院外觀,也可以整齊有序。

圖為目前台北地方法院的旁聽席,座位略顯狹小。未來華山司法園區將會有更舒適的旁聽席規劃。

至於法院內部,從律師休息室、當事人休息室、證人休息室、檢察官休息室、媒體發布室等,將一應俱全。對於被害人或身障者,也規劃了保護及無障礙設施。黃國忠院長甚至設想到若有視障律師前來開庭,都期許能提供他更友善的執行職務的武器。另有值得一提的,在地下室也將設置一間負壓審訊室,供傳染病患者使用。

隨著工商環境和百姓法治意識、人權意識提高,黃國忠院長觀察到社會上對司法寄予越來越高的期望。甚至立法機關也逐漸將原本非司法院所乘載的範疇,通過立法方式由司法乘載。例如精神衛生法、尚未有定論的跟騷法等。另外像家事事件等原非屬司法職能,普遍也認為應結合社會力量,而非單純以傳統訴訟方式去解決。也因為社會對司法的期待越來越多,只有建築量體夠,才有餘裕做出妥適的空間安排。

從作為首都法院的臺北地院做起,彰顯司法公益跟司法公信力,讓百姓由衷尊重司法、司法也能正向地回應社會的需求—這才是司法應該走向的正確的道路、也是華山司法園區的價值。

臺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期待,華山司法園區能夠透過便民、利民的設計,讓人民更正面看待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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