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關係重拾信任,公會才能望向未來

撰文/劉麗榮

「信任一旦被破壞,人跟人之間產生裂痕,將會折損一個組織在面對創新與外在改變的應變能力。」  引自《信任的深度》一書

台北律師公會(以下簡稱北律)是全國規模最大的律師公會,擁有8,000多名會員,長年積極對外倡議,隨著會員人數逐年增長,北律會館專職會務人員始終維持在12~14人左右。長期以來會員與理監事秉持著「信任」,萬萬沒想到李雪琴會侵占公款。

此事衝擊北律。北律理事長范瑞華律師說,事發後,北律理監事積極往前逐年調查,如果想要掩蓋真相,大可不必繼續查。不過,最令人擔憂的是,李雪琴案造成會員、理監事與會務人員之間的信任破裂,就連范瑞華律師也曾經自問「我還要不要相信他們?」

好的領導人必須信任團隊成員,組織面臨信任危機,最重要的不是指責,而是修復。

來自各方的批評、責難沒有少過,范瑞華律師說,錯就是錯,但不該讓此事妨礙律師界的整體進步。然而,瀰漫在內部的氛圍卻是公會做什麼都有人質疑;不管公會說什麼,總有人第一句話就回「請你先把6,000多萬要回來」。

這樣的反應不令人意外,失望與憤怒;但這也讓做事的人氣餒;不信任與害怕交雜作用下,無法正向討論事情,實在可惜。

成立調查小組 逐一訪談

北律於民國109年底發現會計人員李雪琴侵占公款,民國110年1月13日解雇李雪琴;1月26日對李雪琴提出109年侵占公款的刑事告訴,委外進行鑑識會計徹查。范瑞華律師於民國111年2月15日就任理事長,另成立特別調查小組,「這件事是第29屆理監事發現的,一定要負責查清楚」。

籌組調查小組的過程,范瑞華律師吃了不少閉門羹。在此刻的風頭上,沒人想淌渾水,范瑞華律師拜託過去未擔任過理監事的現任理監事能出面,也和大家說明:「就算不出來,也迴避不了」,因為若是讓擔任過理監事的人調查,恐怕一樣會讓人質疑。後來黃繼岳律師、林光彥律師、黃任顯律師、鍾元珧律師及鄭嘉欣律師點頭答應,「感謝他們的承擔」。

為了徹查此案,調查小組也一一訪談會務人員,甚至找來退休的前執行秘書王仁惠,了解過去會務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王仁惠是北律的資深員工,第20屆、民國83年間進入北律擔任律師通訊總編輯;第21屆起開始接任秘書處主管,職銜為秘書(後為執行秘書),也在同一屆,李雪琴進入北律。

北律會館有許多像李雪琴這樣的專職會務人員,甚至比兼職會務主管律師還資深。范瑞華律師表示,這些資深同仁確實是比每隔幾年選舉更換的理監事,更深入會務的執行,因此整個會務經常性的運作有常設的主管,每一屆理監事更迭,會務沒有中斷過,如常運轉。

會計出納設獨立部門 嚴格把關帳務

為杜絕類案再生,北律大刀闊斧,建立會計的外稽制度,設立會計財務專責部門,新聘一名覆核會計,由會計、出納與覆核會計3人形成及時有效的查核,不等事後主管及兼任的會計主管律師來查,且會計財務人員不再兼任支援委員會工作,一度讓其他同仁頗有微詞。

根據北律會計暨財務健全特別小組調查,李雪琴挪用公款的手法,包括有領現未入帳、領多存少、帳列提領及存入,實際有領未存,並利用修改傳票金額、修改會計分錄、不依票據兌現金額據實入帳,以創造溢領款項空間等手法來掩飾。范瑞華律師說,事後來看,這應該也是為什麼李雪琴案爆發初,會務同仁初步核對也未發現現金帳與存簿金額有重大差異,若沒有後面進行全面查核,逐年進行鑑識會計查核,當下無法察覺。

對此,北律除要求工作現場,會計出納職責分工務必徹底落實,不論誰資歷深淺,更加速減少帳戶數、現金收付,「唯有減少現金交易、減少帳戶,才能減少人為操作的空間」,北律也加速更新財務系統,匯錢、出單、出收據,都採線上化進行。之前為了線上支付要讓銀行多收5%手續費而爭論,如今看來也不得不為。

為此北律也調整零用金額度,范瑞華律師說,現在不希望會館有零用金,然而零用金的設置在其他企業很正常的事,如今風聲鶴唳,連1、2元數字對不上,同仁都會被放大檢視。零用金是否再度開放,理監事會還要再討論。此外,公會也對會計、財務人員投保「誠實保險」,設立安全閘門,相關人員若發生誠信問題,保險公司會理賠公會。非常時期,這些能想到的,公會都有做,「只能做多,不能做少」。

條件太差 北律:用二胎房和解對不起會員

李雪琴案很快進入司法程序,不過,法院一審輕判,讓北律相當不以為然。范瑞華律師表示,據轉述承審法官似不諒解為何北律不跟李雪琴達成和解,但實際上,李雪琴拿一棟二胎的房子來和解,提告前、後的條件沒變,並未展現出和解誠意,「要是真的這樣跟她和解,才真正對不起會員」。

李雪琴宣稱,這棟抵押給國泰世華銀行的二胎房,最貴可以賣到新台幣2,000萬。然,就北律了解,此棟房產市值大概只值新台幣1,000多萬。李雪琴建議公會可以承受下來,自己賣價格高,走假扣押法院會折價。范瑞華律師說,一旦北律承受下來,假使賣不到理想價錢,反而替國泰世華銀行解套,變相成為公會替李雪琴還錢。等於北律拿了一個「帳上」新台幣2,000萬的房子,不但其他所有錢都要不回來,還要出一筆錢給李的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國泰世華銀行),「這沒道理」。關於此案,北律無論如何會上訴到底。

輿論壓力落在北律 無助於查金流

李雪琴一開始僅坦承挪用公款新台幣200萬,公會要繼續查前一年帳目,李雪琴也應允,還負責出鑑識會計費用,竟查出李實際侵占新台幣600萬,李雪琴的哥哥立刻還款新台幣400萬,根本是「查到哪、補到哪」。不過,自那之後,李不再跟公會對帳。

范瑞華律師說,李雪琴的銀行帳戶沒錢,卻可以拿出新台幣200萬、400萬來還,「可見得他們是有錢的」。對北律來說,現在最重要的是查出金流、抓到共犯,這樣才可能讓李雪琴願意拿錢出來。目前看來訴訟還會持續一陣子,范瑞華律師無奈表示,北律沒有公權力,「連李雪琴的帳戶都沒辦法查」,遑論她的親友。以目前媒體輿論氛圍,現在有壓力的是北律,不是李雪琴。

李雪琴案後引發降會費等各樣聲浪。范瑞華律師說,大家在意被侵占的鉅款何時可返還,這事的確必須持續處理,對於其他會務的討論,公會也不會因李案而裹足不前。

公會必須往前走 財務改革有空間

「在組織裡,信任度越低,管理員工的成本就越高。」 引自《信任的深度》

「這件事錯了就是錯了,但公會不能一直膠著在這裡」,范瑞華律師說,律師界有許多新的議題要面對,青壯年律師即將過半、會員人數大量增加,律師不再是傳統極少數菁英,律師生存有其急迫性,不能只談律師倫理、要求品質,也要協助律師找業務。要實踐這些都需要觸及到會員,凝聚共識。

范瑞華律師表示,透過李雪琴事件也讓原本就存在的問題表面化,其實很多會員對公會是不親近的,不參與公會活動,也不懂為什麼要收會費,會費到底該如何規劃使用,會員才會心甘情願、覺得「有用」?是配置在委員會好,還是社團活動、在職進修課程、辦案手冊編寫?范瑞華律師說,北律不斷嘗試各種增加會員觸及率的管道,包括臉書、官網和App等,過去一年舉辦一次的新進律師大會,從民國111年開始,一個月增辦兩次新進律師領證儀式,「互相觸及,才有展開對話的可能」。

這一年,公會的改革與進步措施沒有一刻停下。例如在職進修方面,因為自112年開始律師強制在職進修是8小時,而北律提供給會員原先的6小時免費,也同時間提高為12小時課程全部免費。因應律師大量年輕化,北律請資深律師義務撰寫不同類型的辦案手冊,如商業法、行政法、憲法等,協助年輕律師趕快上軌道,預計今年可以出版6本手冊。

會務系統方面,范瑞華律師說,為更新導入系統今年編列預算約新台幣500萬元,包括會務系統、財務系統及課程前後台全面線上化。配合系統更新導入,未來資訊人才的需求也要考量進去。

持續投入資源在支持與強化會員執業技能的項目,如有餘裕,范瑞華律師認為,當然可以討論會費調整,但她也強調不能不負責任媚俗喊價隨意調降,要考量會費配置等細項與未來開展的規劃彈性,透過一步一步溝通,穩健進行調整。

別讓信任破裂的副作用繼續蔓延

「一定要從信任破裂的情緒中恢復,那不僅僅是對個人,也對企業的健康有幫助」  引自《信任的深度》

范瑞華律師說,近期會內新增一些要求,如此作法當然會造成會務人員的工作量增加,但沒辦法,現在的情況下,矯枉方得調正。第29屆能做的就是好好查清楚、建立制度、做好會務治理,今年交接給第30屆時,希望每一個人的職務內容,職責劃分,縱向、橫向的連結,指揮、監督關係都要清清楚楚。她也責成理事協助釐清權責是否有不合理之處,務必讓制度合乎人性,才不會出狀況,「如果只是訂一個沒有辦法落實的辦法,那不會是正確的作法」。

范瑞華律師說,她不敢想能百分之百修復這次案件造成的傷害,至少希望公會所做的努力,能帶領公會往修復的方向走,唯有走到信任的那一步,公會才有辦法再喚起會員的認同,共談未來願景和目標,也才能繼續當會員的後盾,支撐會員在專業上發光發熱,實踐律師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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