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環團的阿貴律師

撰文|謝瑩潔 攝影|賴建宏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公職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意外,時間到了就是離開,回到我的本業,」詹順貴律師說,「政務官離開是一個必然,我隨時提醒自己不可以權力上癮,在那個關卡,為了捍衛我想要捍衛的環評制度,也是非走不可……」

法律應用根植於自然人文關懷

其實詹順貴律師高中時比較想讀歷史系或中文系,但聯考分數落在台大法律系,他笑說,也就一路糊裡糊塗走到現在。「法律是一項知識工具,那麼我要只拿這些知識工具,來當作養家活口的職業?還是要透過這些法律知識工具,去做更多、更不一樣的事情?」

許多律師在職涯發展過程,會積極參與青商會、扶輪社或獅子會,但詹順貴律師從來沒有加入那些社團,「我喜歡登山、賞鳥,所以想要運用自身所學的法律知識工具來保護大自然,參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環團;看到了一些社會不公平的事情未必能獲得很好的司法正義,因此加入民間司改會。」

詹順貴律師說,更早期時間多、體力好,也參與了一些身心障礙保護團體,例如心路文教基金會及學齡前腦性麻痺與智能障礙兒童團體。「律師給人印象是能言善辯、口才便給,當我們把工作放下,去幫忙照顧餵食這些孩子,他們雖然無法與人對話,但是從陌生到慢慢熟悉,他們的眼神會說話、笑容會出來,透過這些互動,自己獲得許多不同的體驗。」

環境運動做久了之後,回饋不一定在物質生活,而可能在精神生活,「大自然能讓人放鬆心情,回到法庭攻防可以有更清楚的腦筋,也能紓解當事人把身家性命、財產爭端交付給你的壓力。」而社會運動做久之後,也常與在地抗爭者變成非常好的朋友,「很多律師尤其商業型律師,收到的禮物可能都是名酒,我收到最多的都是農產品,辦公室有兩顆南瓜還沒帶回家,這不是餽贈,而是血汗勞作的分享。這些精神上的回饋,是讓我一直沒有很在乎很高的報酬、不走向一個商業律師,而繼續走在這條路上一個很大的動力來源。」

深澳燃煤電廠曝露環評法沒有老舊環評案退場機制,時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於民國107年3月19日在立院表示,環評法大修茲事體大,將再彙整各方意見後,盡快端出新草案。

別人來改不到位,你可不可以進來改?

無論是推動環境運動或司法改革,都需要與政府對話或遊說,必須跟政治人物打交道,「國民黨執政時,民進黨智庫有時候會找我去諮詢,2015年底有次受邀去談環評制度,我想反正有機會就去遊說,依照我的實務經驗說明環評的問題,如果要改,短期、中期、長期政府可以做些什麼。」

「3月多林全前院長透過熟識我的朋友與我聯繫,傳達他可能開始準備組閣,希望環評制度可以按照我說的方式來修改,但是如果按照我的簡報構想,去找另外一個人來修改環評制度,可能會有落差,或者不到位。他說,『你可不可以進來改?』」

詹順貴律師當下一愣,「以前我是在遊說人的,現在要變成被遊說的人嗎?」徵詢周遭且與林全前院長面談之後,認為有公權力,想改什麼都會比在外面快。「既然被徵詢,就去試試看,與其一天到晚去遊說別人,人家要不要改、或是改得有落差,都不如自己進去改看看。」

在民間從事環境運動時,會希望自己高舉理想的聲音可以被政府聽見,但在入閣擔任官員之後,詹順貴律師深刻瞭解到,不能只聽A環團的單方面聲音,因為還有BCD等不同聲音,就連環團也會有不同意見,所以隨時提醒自己,「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兼聽,而不能偏聽,要綜合多元意見,做出比較兼顧多方利益的決策。」

「我也是環團出身,原來講話大家還會尊重,可是當了政務官,變成他們可以來跟我『磴椅磴桌』,溝通時說我是換了位置就換腦袋。我告訴他們,在這個位置不可能只聽單一意見,只聽你的意見一定過不了,要過一定要有一些折衷,即使沒有做到大家以前期待的100%,但是我自信可以做到80%、85%。但環團總是會把理想舉到最高,可能還是猛打你沒有做到的15%、20%,打到最後灰頭土臉,目的也沒有達到,所以後來有的環評也沒過,空汙有後遺症、大卡車也來抗議,我自己也因為三接議題辭職下台。」

進廚房就不能怕熱

詹順貴律師認為,進到廚房就不能怕熱,享有公權力本來就要接受批評,因此很願意跟環團或媒體溝通對話。擔任副座需要站上備詢台,他也是一派直率自在,「如果是談環境政策專業問題,大部分立委不見得講得過我們,但那是他們的場子,就要讓他們盡情發言,如果講完6分鐘、8分鐘,沒有要我們回答問題,我在那邊站完6分鐘、8分鐘,我也很樂意。」

「因為那是他們表演的場子,如果有需要我們回答問題,我們就回答,但是有一些政策背後比較複雜或細緻的,我們寧可事先或事後去溝通說明。在那個立法院質詢的場合,不可能去說明或反駁,除非罵得太離譜,政務官要捍衛自己的公務員,就需要反擊。但是如果罵個人,就讓他罵,大聲沒有關係,不要是一些不理性、太離譜的扣帽子,偶爾被罵不專業、這是政治考量,那些都『青菜你』。」

自認在擔任副署長任內,並沒有將環評母法修好,但修改了一些子法的問題,也扭轉了幾個政策。「桃園航空城是號稱台灣最大的徵收案件,前朝馬政府覺得先徵收完再做環評就可以,我在民間時覺得這樣的政策不對,先徵收土地,把居民趕走,房子拆完再去做環評,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我覺得應該倒過來先環評,但是那是前朝政策,環保署官員也這樣子在做了。」

「我要改變一個前朝既定政策,不是只下命令,而是花費3個月與內部文官慢慢溝通,詳細說明環評制度的本質。」文官以前接受那樣的指示,現在卻是180度顛倒,還必須跨部會與交通部、民航局、桃機公司與桃園市政府一一溝通,後來桃園市政府率先宣布認同先環評再徵收,「我們把它幕後運作完了,我達到我的目的,不管地方政府先宣布的動作是想要credit還是什麼,如果我被罵,他們就要一起分擔,這樣我也是很樂意。」

民國110年5月4日,詹順貴律師(中)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院推出三接外推方案能兼顧減煤、非核與生態;強調自己不是為政府背書,是環團間本來就有不同聲音。

環團不是只有單一聲音

面對糾結難解的藻礁公投爭議,詹順貴律師邀集部分環團,召開記者會支持行政院提出的三接外推方案,「我們把很多團體的聲音呈現出來,不能只是公投提案方打死不退的單一聲音。我們一起召開記者會的除了部分環團之外,還有北海岸的居民,包括住在金山石門擔心核一、核二要延役的,也有住在貢寮擔心核四會被重啟的,三接如果延遲2年,他們還可以接受,但是萬一不能蓋,會不會導致核能要被延役與重啟?如果中南部燃煤電廠要繼續燒,中南部居民也會很擔心。」

「不同利害關係人不幸被卡在這個議題,涉及到多元價值,本來就要彼此溝通,但公投提案方主張藻礁生態保育價值高高在上,其他都先不管,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民主社會該有的現象,所以記者會標題就是『減媒、非核與生態兼顧』。」

詹順貴律師認為,這並不算是多贏,因為折衷下來每一方都可能要打一點折扣,但至少兼顧,而不是只有一個100,其他都是0。「我們關心的還有非核、減煤降低空汙,外推方案其實是獲得一部份環團的支持。」

對於藻礁公投未來發展情勢,詹順貴律師保持樂觀態度,「70萬公投連署,是當時的方案大家覺得不好,認為連署可以逼政府對藻礁做一個好的保護。但現在有不同方案出來以後,不要說未來會不會有400多萬投同意票,連這些70萬連署人會不會還是投同意票,也可能是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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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數位浪潮襲來,並響應環保,《在野法潮》於2021年9月30日第50期起改版為網頁版,不變的是轉變求新,係以不同型態、更優質的豐富內容及更全面的觀點呈現法律人的多元面向,使法律議題更具可近性與人文關懷,並供讀者隨時點閱享受閱讀之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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