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梁雯晶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去年發布的「2023年性別圖像」,台灣性別平權相關統計列居全球第7,連續5年蟬連第1名。除此之外,台灣亦在民國93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民國108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交出推動性別平權的漂亮成績單。
以上無論在數據或是法律制度上,皆顯示台灣對於性別平權的推廣與落實已有相當的成效。
但是,社會及人民的價值觀是否已經完全跟上時代與制度的變化?推動改變社會價值觀及制度推手的司法體系,又是如何落實性別平權?
歐巴馬新聞事件引起的性別平權省思
人手一機的數位時代來臨,打開網路媒體的社會新聞版面,你可能會看到以下新聞:「檢警偵破詐騙集團」、「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上訴」……以上這些平鋪直述的標題,在「滑世代」中並不受青睞,往往落得一滑而過的下場。
那換個下標的方式──「最正美女法官爆紅」、「最美審判長倩影曝光」、「全台最美檢察官偵破犯罪集團」……集中在司法官外型的「吸睛」標題,無疑是收穫熱門流量關鍵字,讓人不禁好奇想點進去看看──究竟這位司法官有多漂亮、多美麗?
對於現今新聞媒體報導女性司法官時,容易將焦點集中在其外貌的現象,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去年曾在她個人臉書發文評論。
2013年,美國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Hussein Obama II)在出席一場募款會議時,稱當時擔任加州女檢察長的賀錦麗(Kamala Harris)為「最美檢察長」(the best looking attorney general in the country.),引發各界認為歐巴馬不尊重專業、性別歧視的蜂擁批評,促使歐巴馬向賀錦麗致歉。文家倩法官表示,有一位司法圈男性長輩,某天跟她提及歐巴馬這則新聞事件,並對她說:「我不要叫你美女法官,因為這樣是不是一種歧視?」
「這位長輩非常尊重我的專業。」文家倩法官當下很感動,但她同時也感嘆,10年前美國社會就對評價女檢察長的外型產生批判,但10年後的現今,台灣社會卻對評價女法官、檢察官的外型習以為常,甚至不覺有任何不妥之處,「台灣距離真正的性別平權,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以「最美檢察官」爆紅 檢察官體系中的LGBTQ+族群
新北地檢署緝毒專組檢察官陳漢章,無疑是近來台灣最「紅」的檢察官。生理男性的他,因為擁有姣好的外貌、在日常生活及工中作中大方穿著女裝,並在社群媒體上分享穿搭而爆紅,被媒體封為「最美檢察官」。
專業能力優異的他,曾偵破天道盟太陽聯盟犯罪集團等重大案件,對於媒體給予他的稱號,他並未反感,反而欣然接受,他笑說:「我的願望,就是想做個普通的漂亮女生。」
事實上,陳漢章檢察官在過去的人生中都是以男裝示人,直至他在民國108年赴日本京都擔任訪問學者的一年期間,因為當地沒有人認識他的契機,他開始穿上女裝生活。他坦言:「那才是我真正的樣子。過去20年,我都是努力做完學業、工作上的事情,然後回家打扮自己,假日不跟任何朋友同事聯繫,人際關係很疏離。」
這段意外的契機,讓陳漢章檢察官體驗到做自己的快樂,他不甘心回台灣後又要恢復隱藏本性的生活,開始計畫如何繼續以女性模樣出現在真實生活中。
台灣對於LGBTQ+族群的接受度,雖然已較過往大幅進步,但陳漢章檢察官知道,社會價值觀並沒有這麼快轉變,要讓大家接受自己,除了要循序漸進之外,如同新聞報導喜歡關注司法官的外貌一樣,必須是俊男美女,才能取得正向輿論。「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所有人都喜歡好看的事物,只要漂亮、帥,負面觀感大多會被蓋過去,比較不會在意跟生理性別不合的裝扮,受到反對的阻力也較小──大家會想說,反正是漂亮的,又不會侵害到我的生活。」
陳漢章檢察官先從中性裝扮開始嘗試,慢慢地跟周遭好友及同事透露自己想穿女裝的想法。當時,他甚至已做好心理準備,準備承受任何異樣眼光及言論,但出乎他意料之外,「不僅同事完全接受,長官也非常保護我,沒有讓我覺得任何不舒服之處。」他感動地說道。
先前他留長髮但還未以女裝示人時,有一次曾被司法院某位長官看見,指明希望他能把頭髮剪短,陳漢章檢察官的直屬長官立即為他出言拒絕:「這是他的個人自由。」
同事不僅接受他,有些學妹還很崇拜他,將他視為勇敢做自己的典範,並且鼓勵他開設日常穿搭的IG帳號,間接促使他在網路社群上爆紅。
一反過去外界對於檢察官體系陽剛保守的印象,陳漢章檢察官笑言,其實檢察官工作性質與職場環境,很適合LGBTQ+族群。檢察官工作獨立作業、專業性質高,加上同仁皆為法律背景,具備充分的平權意識,會尊重彼此的性向與選擇。「你只要發揮專業,將分內工作做好,就可以在這體系中自在地做自己。」
女性司法官面臨工作與生育的兩難
文家倩法官曾擔任318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的受命法官,她援引德國及美國「公民不服從」的論述,在合議庭的判定下,宣告22名被告無罪,轟動全台,讓文家倩法官獲得「人權法官」的美名。
面對這個受到社會大眾矚目的案子,不僅輿論熱議、判決青史留名,最後一次開庭辯論的那天,也是文家倩法官畢生難忘的一天。
當時,她剛生完第二胎,兩個月的產假一結束,她就回到法院工作。最後一次開庭因為當事人眾多,從一早9點半一路開庭到下午,仍在餵母乳的她,早已過了哺乳時間,但出於對專業負責的考量,文家倩法官隱忍著強烈不適到開庭結束,「我脹奶脹到不行,也因為時間拖太久有硬塊,一開始完全擠不出來,平常只要擠20到30分鐘,那次擠了1個小時,只能邊擠邊痛苦地想說:『我為什麼要餵母奶?』」
文家倩法官的經驗,是許多生育的女性司法官共同經歷。她說:「女性要同時顧及家庭與工作上的平衡,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
近年來女性通過司法官考試的比例已超越男性,自2020年開始,女性法官人數更是一舉超越男性。隨著女性愈來愈成為司法體系的主力,女性因生育面臨的升遷隱憂也開始浮現。
談起司法體系是否已落實性別平權的概念,文家倩法官及陳漢章檢察官皆表示,若就制度上來看確實已落實,無論檢察官或法官體系,在工作分配、升遷機制上,不會因性別有所差異。但是,受到整體社會價值觀的影響,女性生育與否,對於其在工作上的發展與升遷機會,仍有著因果關係。
司法工作繁重,司法官對於工作職責也多半擁有高度自我期許,加班完成工作、爭取更高榮譽是司法界常態。結婚,有了孩子之後,如何平衡工作及家庭間分配的平衡,對於司法官來說是一大考驗。
據陳漢章檢察官觀察,雖然社會價值觀不斷進步,但現在仍有男性養家、女性顧家的普遍社會期待,目前司法圈中也是以女性司法官顧家庭的比例較高,男性司法官即使有孩子,也還是能加班到很晚,將主要育兒責任交付給另一半。「大家會認為,女性司法官生小孩後會將大部分心力分給家庭生活,對於工作比較沒有企圖心,進而影響升遷上的評價。」
陳漢章檢察官雖然很樂意接受外界對他外貌打扮的稱讚,但他也理解女性司法官為何會對於媒體將報導重點放在外貌及性別上,忽略其專業能力,感到不滿甚至沮喪的心情。
曾有女性同仁向他抱怨,上級指分案件時不將某些較受矚目的案件分配給她,是否是因為她是女性的問題?即使他安慰對方想太多,但也能感受到女性在面對社會價值觀對於兩性認知與期待有所落差時,內心流露的不安與焦慮,「有職業企圖心的女性,為了要證明自己不會因為家庭而放棄工作、工作能力跟男性一樣優秀,必須要比男性更加努力。有些女性同事會甚至會武裝自己,以強勢的形象去面對工作上事務。」
母性懲罰? 期待以司法能量帶動性別平權的世代到來
同樣的狀況,文家倩法官也有觀察到,「司法圈中有孩子的男性長官或首長很普遍,可是女性長官或首長有些是未婚,或已婚沒有生小孩。如果有孩子的女性要晉升,代表她要非常努力,甚至犧牲家庭時間。」
文家倩法官坦言,自己對工作期許較高,但也重視孩子的教育,在想要兼顧家庭與工作的自我要求下,必須加倍努力。「我平日下班後沒有休閒或運動,必須要回家陪小孩,從早上8點一路工作到晚上8點,並利用午休時間繼續工作,我不想加班太晚,因此要集中所有精力,壓縮我在辦公室工作的時間。」
她表示,無論是餵母乳、重視孩子的教育,雖都是自己的選擇,但也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無形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不僅是外界的期待,女性也有對自己的期待及責任感。」她認為,法制上雖然已平等,但社會觀念還沒有完全跟上時代變化,面對仍存在現實中的隱性「母性懲罰」(Motherhood Penalty)現象,她說:「女性為了育兒,時間被分割,如果要達到與男性同等成就,女性就必須要比男性更加努力。」
美國女性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曾說過:「只有男性跟女性可以平等負擔育兒責任的時候,才有可能達到真正的平權。」(Women will have achieved true equality when men share with them the responsibility of bringing up the next generation.)
金斯伯格大法官一生都在推動性別平權,是文家倩法官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學姐,也是許多女性司法官心目中的典範,「身為女性司法官,我們要善用專業能力,在判決中一點一滴帶入性別平等的價值,以及身為女性才擁有的切身經驗,逐步推動社會價值觀轉變,期待在下個世代,真正性別平權的社會能到來。」
@60期執行編輯:蔡毓貞律師、許培恩律師、陳希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