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最大經濟體 法律人的美國夢如何實踐?

撰文/梁雯晶

美國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發展程度最高的經濟體,向來是台灣人移民、留學及海外工作的首選國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統計,民國112年赴美工作人數為128,000人,占整體海外工作人數的20.6%,人數僅次於中國。

同時,美國也是台灣法律人前往海外工作的第一選擇。台北律師公會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陳逸竹律師指出其中關鍵點:「美國法規允許外國人通過美國各州律師考試後取得律師執照,並以美國律師的身分在當地執業,而非外國律師,能處理的法律業務就不限於台灣法事務。」

此外,美國律師的錄取率各州雖不大相同,但普遍皆較台灣律師10%左右的錄取率高,以台灣人最主要取得美國律師執照的紐約州與加州來看,皆在50%以上,因此吸引不少台灣法律人前往報考。

如何在及格率高達50紐約州取得律師執照?

美國為聯邦制國家,各州的法律、律師考試制度並不相同。以報考紐約州律師為例,首先需要具備法律博士(Juries Doctor,J.D.,雖翻譯為博士,但美國大學不設法律系,因此學位等同於台灣法學士,需修讀3年)或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LL.M)資格。

前往美國發展的台灣法律人,通常已在本國擁有法學士以上的學位,因此大多選擇修業年限僅需9個月,不用撰寫學位論文的LL.M學位,作為報考紐約州律師資格。

取得學位後,接下來則需要分別通過三大考試。第一關為「紐約州法律考試」(New York Law Exam,NYLE),採線上開卷考試(Open-book exam),共50題單選題,考試內容為紐約州法,合格率為60%;第二關為「律師職業倫理道德考試」(Multistate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Examination,MPRE),共60題多選題,測試考生律師道德規範,總分為150分,紐約州及格分數為85分。

第三關為「統一律師考試」(Uniform Bar Exam,UBE),則為三大考試的重頭戲。各州律師考試資格規範不同,為了減輕考生的負擔,考試成績能跨州通用,全國司法考試機構大會(National Conference of Bar Examiners,NCBE)在2011年設計作為律師考試基礎門檻的UBE考試,目前獲得超過40個司法管轄區認可,紐約州亦在2016年採用UBE考試。

UBE考試於每年2月及7月舉辦,總分為400分,紐約州及格分數為266分,考試內容包括200題選擇題的多州律師資格考試(Multistate Bar Examination,MBE)、6題申論題的多州寫作測試(Multistate Essay Examination,MEE)以及2題實務應用題的多州績效測試(Multistate Performance Test,MPT)。

待三大考試皆通過之後,便已具備紐約州律師基本資格,經過宣誓(Admission)程序,繳交相關文書資料表格,以及註冊費之後,便能正式取得紐約州律師執照。

專業分工細膩 尊重多元文化價值

目前正在紐約一間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的林佳漢律師表示:「美國律師考試比較像是資格考,確認考生的法學基本能力,其餘就讓市場競爭決定一切。」他在2024年取得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LL.M學位後,大約花了兩個半月的時間準備考試,當年度即考取通過。

林佳漢律師台大法律所畢業後,曾至理律法律事務所、環宇法律事務所服務,在挑戰自我的驅使下,他決定留職停薪赴美進修。「一直很想要體驗國外生活,同時透過在全英語環境工作的挑戰下,增進自己的外語能力和國際觀。」

林佳漢律師目前還未完成宣誓的程序,尚未正式取得紐約州律師執照,「但我服務的事務所是一間中小型事務所,組織結構扁平,大家都獨立作業,因此在實際工作內容上,已與正式律師沒有太大的差異,僅無法在書狀上具名、從事開庭業務。」

該事務所主要業務為不動產交易,林佳漢律師日常工作包括撰寫書狀、答辯狀以及證據開示等,若有華人客戶也會交由他來處理,「紐約的華人很多,也很愛買不動產。」他笑說。

談起台美律師工作的差異,林佳漢律師表示,相較於台灣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從頭負責到尾的一條龍工作模式,美國律師事務所在專業分工上則較為細膩。他以「送達」工作舉例,在美國,將訴狀、傳票等訴訟資料送達予當事人,是相當重要的工作,除了要親自派送給本人之外,送達完畢也要向法院提交證明書,因此律師事務所普遍皆設有「送達員」,專門負責文書送達的工作。

「這除了反映美國對於正當程序的嚴謹要求之外,也與美國龐大的法律市場有關,在人力充沛的情況下,每項法律程序工作,例如寫書狀、安排案件進度、與當事人連絡等,都有專業分工。」林佳漢律師解釋。

在職場文化上,老闆及同事對於性別意識與權益的重視,也讓他印象深刻。曾經有一位女律師在代替同事面對當事人時,認為對方在講話時只會看男性律師,不正眼看她,產生不被尊重的感受。事務所開會時,她將此事說出來,包括老闆在內的所有的同事都立即同仇敵愾,直言對方如此行為就是沙文主義者,紛紛站出來保護她,不再讓她與當事人接觸。

「美國很大,我不敢說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我工作的事務所老闆同事都是年輕人,年齡平均為三、四十歲,種族多元,除了我來自台灣外,還包括白人、黑人、拉丁人、LGBTQ族群,以及兩隻狗狗。工作氣氛和睦歡樂,大家都很能尊重彼此的不同,以及多元文化價值。」林佳漢律師說。

30年前以女性身分勇闖美國 開創職涯可能性

點開臉書(Meta)的「旅外台灣法律人工作留學交流群社團,裡頭有五百多位成員,包含來自紐約、矽谷、中國、東京、新加坡的前輩律師,以及渴望至海外發展的後輩法律人,大家在社群上熱烈交流,分享旅外經驗與解答問題。

這個專為有志赴海外發展的法律人才打造的交流平台,是美邁斯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OMM)上海代表處管理合夥人的顧靜玉律師在2022年時創建的。「我很感謝台灣的教育環境提供我來美國受教育和工作的機會,因此邀請跟我一樣在海外工作的台灣律師在上面分享他們的經驗,希望能提攜後進,彼此交流學習。」

顧靜玉律師已有近30年的旅外經歷,足跡橫跨紐約、香港、加州、上海等世界重要的國際金融市場,業務專長為資本市場、兼併與收購、風險資本和私募股權融資等,曾協助多家企業在美國與香港市場上市,客戶橫跨生醫、汽車相關、互聯網、半導體領域,是目前美國營收超過十億美金以上律師事務所唯一一位台籍女性合夥人。

相較於新生代的林佳漢律師,30年前便赴美讀書工作的顧靜玉律師,則是當時民間一句順口溜:「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的真實寫照。

1990年代,顧靜玉律師台大法律系畢業後,便到美國耶魯大學念LL.M。她回憶當初去美國念書的原因:「當時台灣律師錄取率極低,只有1%至3%左右,我畢業後第一年未能考上律師,司法官又不適合我的性格,因此決定先到美國進修。」

在美國留學期間,她開始接觸普通法系,拓展了她對於法律的視野,「原來作為一位普通法的商務律師,能促成各種商業交易合作,例如協助公司上市、架構組建、重組融資以及併購等。這些工作內容對我來說既新鮮有趣又充滿挑戰性。」

因家人還在台灣,顧靜玉律師念完LL.M,並考取紐約州律師後,在民國82年決定回台,她順利考取當年度的台灣律師,並至理律法律事務所工作。

在事務所工作雖順利,但顧靜玉律師對於將來是否要在台灣當律師的職涯產生迷惘:「當時我雖然被分配到訴訟組,但做了很多非訟工作,例如工程標案,我覺得這些似乎不是我念法律想做的事情。」

除了工作內容之外,台灣律師業的應酬文化也讓身為女性的她覺得有些格格不入。剛好朋友傳來美國當時頂尖的華爾街證券律師事務所計畫開發香港市場業務、招募中文法律人才的訊息,顧靜玉律師前往面試,並順利獲得錄取。

顧靜玉律師坦言,這份工作當時對她最大的誘因在於薪資,是她在台灣薪資的6倍,「我那時也不知道美國實際工作環境如何,但我很渴望能在一個專業工作要求度高、可以憑實力公平競爭,並獲得合理報酬的地方工作。」

時空環境轉變 台灣律師前來美國發展需謹慎考量

「我必須坦白說,30年前,一位亞裔女性要在充滿狼性的資本主義市場工作,是非常辛苦的。」顧靜玉律師表示,一般人可以想像的種族與性別歧視問題,她在工作過程中皆親身經歷過。

但她認為,正是在美國如此以資本主義價值掛帥的環境下,「它給予所有人一個相對公平競爭的環境,大家以能力說話與決勝負。因此在遇到挫折時,與其想自己有多委屈,還不如趕快加強自己能提供價值的方向。」顧靜玉律師埋頭苦操,努力提升語言及業務能力,並且積極爭取機會,方才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脫穎而出。

隨著時代變遷,當初顧靜玉律師遇到的挑戰,在林佳漢律師這一輩新生代旅外律事身上,部分困境似乎已有顯著的改善。不僅台灣法律人的外語能力、國際觀愈來愈好,美國職場尊重多元文化價值的意識也提升了不少。

但談到是否建議現今的台灣律師赴美國發展,顧靜玉律師則語帶保守,「我很歡迎大家來美國進修、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否要留在美國發展職業,必須要謹慎考量。」

她分析自己當年能進入頂尖華爾街律師事務所的原因,彼時中國市場正在崛起,中國內部還未完全開放,美國需要懂中文的法律人才開發亞太市場,「台灣律師具備中文能力,且中國和台灣一樣也是大陸法系,讓我們相較其他外國籍的律師多了一些優勢。」

但如今中國市場已完全開放,許多中國人才已直接取得頂尖學校的JD學位,台灣律師需要面對同為中文語系、人數更多的中國律師競爭,且如今中美關係不佳,中國業務需求成長有限,而另一方面,台灣在國際市場經濟量體仍是不夠大,台灣業務數量相對稀少,「如今的美國法律市場其實並不特別需要有台灣背景的律師。」顧靜玉律師坦言。

即便如此,她仍是鼓勵有毅力想闖出一番天地的台灣法律人來美國闖蕩,但首先要突破過往觀念,打開法律工作格局的全新認知,「一位優秀的商務律師不應該只是做法遵工作,而是要培養自己擁有通觀全局、輔佐公司向前發展的能力。」

顧靜玉律師表示,台灣法律人才的培育機制缺乏跨領域商務知識訓練,使人才難以在就學階段就培養出提供客戶全方位商業解決方案的能力。「台灣的商務律師比較像是企業買的後端『保險』,起紛爭時出來善後,很少被納入企業發展的戰略規劃與決策過程中。」

她建議,台灣法律人來美國留學時,可直接選擇就讀修習年限較長的J.D.學位,花3年的時間深入了解普通法系,培養自己跨域思考及戰略分析的能力。和一般美國學生在一樣的基礎上競爭,才能在美國取得較高的起始地位。「為客戶創造價值,成為對方的戰略伙伴,在你有能力的情況下,性別、種族與國籍都不再是問題──因為你的專業能力已經成為市場無法取代的價值。」

美國律師錄取率雖較台灣高,但就業市場跟未來職涯發展才是關鍵。對於台灣律師目前在美國法律市場的局限,林佳漢律師也同意,「如果我選擇留在美國,未來可能只能處理華人的業務,職涯發展有限。」加上他當初是以留職停薪的方式,向環宇律師事務所申請出國進修,原本就計畫在完成學業、取得紐約州律師執照後,於今年返回台灣工作。

對於這兩年的旅美經驗,他表示:「最大的助益就是提升了我的英文能力,並且在親身經歷了美國的生活與職場後,變得更有信心,我相信這對我未來的法律職涯會更有助益。」

@64期執編律師:黃立慈律師、葉昕妤律師、洪邦桓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