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衝突第一線 建立律師的安全防線

@撰文/葉于甄

走進法院的人,往往帶著強烈期待而來。有人希望討回公道,有人希望擺脫指控,也有人只是希望自己的委屈終於被聽見。律師在訴訟過程中,不僅要處理法律爭點、證據攻防與程序進退,也經常面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累積的焦慮、憤怒與失落。當期待落空,情緒便可能轉向最靠近自己的司法工作者,而與當事人互動最密切的律師,往往成為情緒投射的對象。
民國115年3月臺中地方法院發生律師遭當事人攻擊事件後,除了法院維安、法警應變與律師執業保護等制度議題受到關注,也讓人重新思考:面對高衝突案件,律師除了仰賴制度保障外,還能如何透過風險辨識、建立專業界線與完善防護措施,降低衝突升高甚至成為攻擊目標的風險?

當事人的期待落差 為何轉向律師?

律師為何容易成為當事人或關係人情緒投射的對象?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藍挹丰認為,許多民眾會把律師、法官、檢察官視為國家法治的代表,因此期待他們維護「公正」。然而,民眾所理解的公正,有時並非程序上的公平,而是結果是否符合自己的期待。
「人性在講的公正是什麼?」藍挹丰理事長表示,當事人若期待律師完全站在自己這邊,甚至希望律師能讓案件「大罪化小、小罪化無」,一旦結果不如預期,就可能產生強烈的委屈與不公平感。
這些情緒未必立即演變成攻擊,但可能在訴訟過程中逐漸累積。當事人可能認為法律沒有站在自己這邊,進而認為「你不幫我,所以都是你們的錯」,而與當事人互動最密切的律師,也最容易成為訴訟結果的承擔者。

預防勝於應對 從接案開始辨識高衝突風險

相較於等到衝突爆發後才應對,藍挹丰理事長建議,律師可從接案初期便養成觀察當事人互動模式的習慣,特別是在初次接觸、開庭前準備,或討論不利事實時,留意對方的情緒是否出現明顯變化。
她指出,高衝突特質者未必隨時情緒失控,但互動中常會堅持對自己有利的敘事,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並淡化應負的責任。這類型的人「都只講對他們有利」,即使面對不利證據,也可能持續尋找新的說法替自己開脫。
律師要留意的不只是對方說了什麼,也要觀察對方如何表達情緒。若當事人反覆出現聲量過大、不尊重他人、不會看場景,或在法庭中持續挑釁等行為,就可能是風險警訊。律師也可進一步觀察,談論哪些議題時,對方表情改變、開始怪罪他人或轉移責任,及早判斷哪些情境容易升高衝突,提前做好溝通與安全安排。

守住專業界線 支持當事人也保護自己

一旦辨識出高衝突風險,下一步便是在專業關係中建立適當界線。藍挹丰理事長提醒,律師首先要做的不是說服對方,而是穩住自己的情緒與專業判斷。面對認知扭曲、情緒強烈的當事人時,要提醒自己「他是他,你是你」,不要進入對方的情緒與認知模式,才能避免在對方持續施壓、指責或訴苦的過程中,失去專業判斷。
在溝通上,律師也要讓當事人清楚知道,律師不是站在他的對立面,而是在法律框架內協助爭取權益。但這份支持並不代表無條件滿足所有期待。律師可以協助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結果,卻不能因對方的情緒、壓力或期待,而逾越法律與專業倫理的界線。
這樣的界線在家事案件中尤其重要。藍挹丰理事長觀察,有些當事人在離婚、親權等高度情緒化案件中,可能會把願意傾聽、態度溫和的律師,誤認為可以承接情緒的依靠。對律師而言,傾聽是為了釐清事實、整理訴訟資料;但對情緒低落的當事人而言,卻可能被理解為情感支持。久而久之,便可能出現反覆打電話訴說委屈、期待律師持續回應的情況。藍挹丰理事長提醒,這類互動可能變成「白天一直打電話給律師,晚上不停地打電話給心理師」,只是為了反覆聽見自己想聽的回應。
因此,律師不必獨自承接當事人的所有情緒需求。若案件涉及強烈情緒、家庭衝突或心理壓力,可引入心理師、社工或程序監理人等專業資源,讓不同專業共同分擔情緒支持,律師則專注於法律權益的爭取,避免在長期高壓互動中耗盡自己。
即使建立了溝通界線,突發風險仍可能在短時間內升高。藍挹丰理事長建議,律師在法庭或會面前,也應養成觀察環境與動線的習慣,例如法警或可協助者在哪裡、若需要離開最安全的方向是哪裡。她強調:「逃避並不可恥,但很有用;你不用跟他拚命,那不是你的工作。」若察覺對方情緒失控,應優先保護自己,必要時中止會面、拉開距離或尋求協助。對危險保持警覺與防備意識,是律師執業不可或缺的能力。

從警鈴到心理支持 律師事務所能些做什麼?

律師事務所本身也應思考如何建立基本的安全防護設施與應變流程。藍挹丰理事長建議,可參考心理治療所與醫療機構的做法,設置警鈴或其他求助機制。當突發事件發生時,這些設備能及時提醒同事提供協助,也讓律師在第一時間有機會脫離危險。
她也指出,監控設備除了有助於即時掌握現場狀況,錄影畫面亦可作為事後追訴的重要證據。對律師事務所而言,安全不只是事件發生後的補救,更需要透過平時的防護設施與應變準備,降低執業風險。

制度保障之外 律師更要照顧自己

制度與防護措施固然重要,但長期面對高衝突案件,律師仍需要建立足以支撐自己的心理支持系統。藍挹丰理事長指出,律師經常接觸重大犯罪、家事衝突、暴力傷害等案件內容,若長期缺乏情緒調適與支持,可能逐漸累積成壓力過大、過勞、睡眠困難或焦慮等心理健康警訊。
因此,她建議建立可信任的同儕支持網絡,適時分享工作中的壓力與情緒。面對這些案件時,專業工作者有時像是靠一根小火柴撐住自己;但如果能有更多人一起支持,「我們的火柴才能夠點成火把」,也較不會在案件的黑暗裡跟著掉下去。
「不要把所有壓力都視為自己必須獨自承擔的事。」藍挹丰理事長表示,若壓力已開始影響睡眠、情緒或日常生活,就不必等到撐不下去才尋求協助。律師可以向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諮詢,由專業人員評估狀況;有些人需要的是心理諮商與情緒整理,有些人則可能透過短期藥物治療,改善睡眠、焦慮或憂鬱等問題。
除了照顧心理健康,律師也需要維持清楚的專業定位。面對外界質疑時,不必將每一句批評都攬在自己身上。藍挹丰理事長提醒,律師真正要守住的,是自己在法治程序中的角色,確保每一位當事人,即使犯了錯,也能依法獲得應有的程序保障。制度保障固然重要,但建立心理韌性、維持專業定位,以及培養風險意識,同樣是律師得以長期安心執業的重要基礎。

@ 69期執行編輯:王韻茹律師、陳耀南律師、王孟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