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柏青律師(禾同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WTO雅溫德部長會議於2026年3月29日落幕。國內媒體報導集中在我國名稱的政治問題,會議內容幾無涵蓋。不過這與媒體無關,畢竟4天會議確實乏善可陳,國際媒體報導同樣稀少。
兩年一度的部長會議由WTO各會員的經貿部長參加,為WTO最高決策機制。以法律角度來看,部長會議最理想的成果是通過拘束全體會員的多邊協定(當然,國際協定仍須經各國國內程序批准才生效);其次是就重大、特定議題做出決議(decision);再其次是就政策大方向達成共識,以部長宣言(eclaration)的形式發布。過往部長會議成果經常包含數件協定、決議或宣言,俗稱為「某某套案」(XX Package)。
雅溫德部長會議並未通過任何協定,也無法做成宣言,僅有3個「決議繼續討論」的決議,其餘未通過的草案包裝成美其名「雅溫德套案」(Yaoundé Package),留待後續談判。
相較部長會議的沉悶,其他貿易場域則是烽火連天。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川普政府的IEEPA關稅違法,川普隨即代之以Sec 122的「國際收支失衡」附加費;加拿大、歐盟各自實施鋼鐵關稅配額,對超過配額之進口課徵高達50%關稅;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措施(CBAM)在爭議中生效;中國則持續強化稀土出口管制。2月28日,美國伊朗戰爭開打,對全球貿易造成巨大衝擊。
以WTO為核心的自由貿易多邊體制何以衰敗至此?
筆者於2015年至2020年任職我國駐WTO代表團的法律顧問,之後持續於貿易法領域執業,對整個體制的變化有很深的感觸,一言以蔽之:歷史以漸不以驟,人在歷史洪流中,但又不知道在洪流之中。
回到2015年,當時WTO雖已顯疲態,但整體運作正常。貿易談判有了成果,2013年的貿易便捷化協定(TFA)為年WTO成立以來首個成功的多邊協定談判。2015年,資訊科技協定(ITA)範圍擴張談判完成,51個會員同意就201項、貿易額約1.3兆美元的資通訊產品實施零關稅,是為1996年後最大規模的關稅減讓。
在2015年,每個月平均有30個WTO爭端解決小組運作審理貿易爭端,全年有11份小組報告、8份上訴機構報告被會員採認;兩名上訴機構成員順利續任。US – COOL、US – Large Civil Aircraft等重大爭端陸續有的裁決,雖然一定有人不滿意,但機制運作正常,
不過機制的病癥在當時已經很明顯。「杜哈回合已死」是主要爭議。「杜哈回合」是2001年杜哈部長會議發起的談判回合,目的在於修改幾乎所有的WTO協定。當時的部長們雄心壯志,決議二十幾項談判議題(農業、貨品、服務、智財等)應為「single undertaking」:所有會員必須對所有議題都達成共識,否則就是沒有共識。
杜哈部長會議自有其歷史背景,在此爰不贅述,但「共識決」+「single undertaking」的效果便是使談判極為困難,160幾個會員任一會員杯葛任一議題便可杯葛全部談判。結果除TFA順利剝離而有所成果外,其他議題經15年談判仍一事無成。2015年底奈洛比部長宣言記錄:會員就是否繼續談判並無共識。
當時中國鋼鐵產能過剩問題已衝擊全球,美國企圖著墨開發中國家標準、透明化、非市場經濟、智慧財產權等議題,卻因談判停滯而無法推進。當時歐巴馬政府的策略是另起爐灶,建立幾個大型區域協定,包括環太平洋的TPP、與歐盟的(TTIP)、涵蓋服務貿易的TiSA、前述的ITA範圍擴張、還有環境貨品協定(EGA)談判等。以上這些談判除了ITA外,均在2017年川普上台後終止。
WTO談判機能不彰進而影響其爭端解決機能。筆者認同的觀點是:由於WTO無法透過談判修改規則,會員又持續向請求解決爭端,WTO的裁判者只好透過解釋填補漏洞,此一「造法」活動在做為終審機構的WTO上訴機構(以下簡稱AB)格外活躍。站在法律人觀點,大量高水準的國貿法律論述出爐自是喜聞樂見,但審判機構活躍造法有權力分立的界限問題,另外的影響便是使原本數十頁的報告膨脹至數百頁,審判機構無法遵守法定期限。
2016年5月(當時仍是歐巴馬政府),美國杯葛韓國籍AB成員張勝和(Seung Wha Chang)教授的續任案,所持理由便是越權造法(overreach)。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會員正式杯葛AB成員續任,舉世皆驚。當時我私下詢問美國代表:每一份報告都由3位AB成員簽名,怎麼知道哪些意見由張教授主筆?美方回答:確實不知道,但張教授既然在報告上簽名,應負責任。美國代表另問我對杯葛案意見為何,我回答:以個人來說、不代表國家,我認為有損AB獨立性。
張教授所留下空缺之後依法定的選任程序補足,但此一杯葛案似乎給了川普政府靈感。2017年,美國開始杯葛AB成員的選任議程,起初美方以政府換屆為由,至2017年下半年,美國提出AB的五大「罪狀」,包括:以工作規則延長成員任期、不遵守法定期限、對非爭點發表法官傍論(advisory opinion)、逾越法律審範圍、將前案報告當成法例等。美國表示,在解決這些議題之前不同意選任程序。
2017-19年之間,WTO會員(包括我國)提出許多提案,試圖解決美國的疑慮。事後證明,美國對這些提案並不感興趣,杯葛持續,隨著AB成員任期屆滿,2019年12月AB已不足審理單一個案的法定人數,一審敗訴方乃可藉上訴無限期拖延訴訟,爭端解決機制於是癱瘓。
於此同時,川普政府掀起第1輪的貿易戰:以國家安全為由,對進口鋼鋁課徵25%的關稅(Sec 232關稅);另外以不公平貿易為由,對中國產品課徵Sec 301關稅。2017年底在阿根廷的部長會議同樣沒有成果。
比較川普前後兩個任期的貿易戰可以明顯看出WTO的衰弱。2017-19年美國Sec 232關稅引來貿易對手的報復,當時由歐盟主導,報復國家將Sec 232視為防衛措施(safeguard),依WTO防衛措施協定通知WTO、向美國請求補償,請求未果才依採取報復措施。同時,中國、歐盟等9個會員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起訴美國,美國也起訴7個採取報復措施的會員。簡言之,雖處於貿易戰,各會員(包括美國)形式上仍盡可能遵循WTO規則,並請WTO爭端解決做成裁決。
2025年,美國採取IEEPA關稅,各國採取報復措施已不參照任何WTO規範,除中國外,也沒有會員請求WTO爭端解決。
2021年拜登政府上台後,美國對WTO的態度有所調整,2022年日內瓦部長會議因而有明顯的成果,包括通過漁業補貼協定、豁免新冠疫苗專利強制授權要件等,部長會議也將「WTO改革」列為正式談判項目,美國並於2022年主動招開一系列的非正式會議以討論爭端解決制度改革。不過美國仍持續杯葛AB成員選任,對爭端解決改革、WTO改革的參與也僅只於討論階段。2024年2月,爭端解決改革議題的協調人、瓜地馬拉籍的Marco Molina將多年來的討論整理成一份40頁的部長決議草案,但阿布達比部長會議並未通過此決議。
2022年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入侵對貿易多邊體制更是雪上加霜,筆者當時投書認為,歐美等國終止對俄國的最惠國待遇,以及戰爭使「國家安全」考量具體化等發展,將根本性地瓦解目前的體制。事後發展確實如此,2017年貿易保護想法是築高壁壘,2025年則是差別待遇,後者對國際貿易的扭曲甚於前者。
解釋WTO衰敗的原因需要一篇博士論文,在此,僅以筆者相當個人的想法做結。筆者本來古典經濟學派「比較利益」法則的忠實信徒,相信若能100%的自由貿易,英國最有效率地生產羊毛、葡萄牙最有效率地生產酒,達成全世界福利最大化。於是筆者曾認為反傾銷之類的保護措施是不具正當性的;你的產品就賣不過人家,還要靠政府保護?
不過在貿易法領域工作20年後,筆者開始理解,經濟學理論建基於許多假設之上,而法律則是在現實中運作。有許多的假設在現實並不存在,就像不是每一個羊毛工人都能無痛轉職為釀酒工人,生產羊毛與酒的比較利益也未必是自然的條件。每個工人背後都是一個家庭與數張選票,企業家代表的利益更為龐大。
GATT/WTO自1947年以來持續深化、擴大,在自由貿易理想主義者的支持下努力往烏托邦的方向發展,它也的確為世界創造了相當的財富與和平。現在看起來,2015年的WTO可能已是最為理想的狀態,再往前便超過現實所能承載的程度。
最後附帶一提,WTO體制的衰敗對台灣這種出口導向的小型經濟體自然不是好消息。但最直接的受害者應該是專攻WTO法的律師同道。之前英國法律網站刊出一篇文章,表示某些畢生浸淫WTO法的律師在心理上產生認同危機,十餘年苦讀WTO小組、AB報告,精熟協定每一個條文,現在突然沒用武之地,這是嚴重的自我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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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期執行編輯:王韻茹律師、陳耀南律師、王孟如律師